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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费用严禁收取

  • 四川教育收费“十条禁令”发布 这些费用严禁收取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结合四川省群众关心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十条禁令”。
    成都商报育儿经2021-07-04 01: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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