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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存在质押股票超标的额冻结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 四部门:对存在质押股票超标的额冻结等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9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四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问题一请介绍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指导思想
    最高法网站2021-03-06 1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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