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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未复园期间原则上不得收取保教费

  • 北京市教委:幼儿园未复园期间原则上不得收取保教费

    不得跨期预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严禁违规收费。学费(保育教育费)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跨期预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按照本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始复课(复园),未复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幼儿园未复园期间原则上不得收取保育教育费。
    北京日报客户端育儿经2020-06-17 18: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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