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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犯获刑十七年四个月

  • 江西一"套路贷"涉恶案件宣判 首犯获刑十七年四个月

    中新网南昌9月9日电(李韵涵)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垒高债务,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宣判一起“套路贷”涉恶案件,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五万元。
    中国新闻网育儿经2020-09-09 18: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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