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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8年

  • 张家慧,获刑18年

    12月4日,据新华视点消息,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家慧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新京报育儿经2020-12-04 11: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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