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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 西安公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存购房款

    3月23日,西安市住建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共同发出通知,经西安市政府同意,《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对西安市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其预售资金的交存、支出、使用及监督管理做出新规定。关注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三秦都市报外语2021-03-24 11: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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