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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免税政策(附适用企业名单)

  • 财政部: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免税政策(附适用企业名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号为更好满足边境少数民族生活消费,现将继续执行边销茶增值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边销茶生产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销售自产的边销茶及经销企业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所称边销茶,是指以黑毛茶、老青茶、红茶末、绿茶为主要原料,经过发酵、蒸制、加压或者压碎、炒制,专门销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紧压茶。
    财政部网站外语2021-03-24 10: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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