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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为多占房屋百万增益、男方称还贷资金为其母亲资助

  • 离婚时为多占房屋百万增益、男方称还贷资金为其母亲资助 法院判了

    惊呆!离婚时为多占房屋百万增益,男方称还贷资金为其母亲资助,法院判了婚前丈夫独自买房,离婚时妻子称婚后两人共同还贷,要求分割房产增值部分,丈夫却称是用母亲的资助还贷与妻子无关,法院如何判?基本案情日前,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17年,小红和小东确定恋爱关系后不久就登记结婚。小东婚前以其名义购得广州市天河区A房,总价约200万元。婚后,双方约定共同还贷,每月还贷金额约6000元。
    每日经济新闻2021-05-26 20: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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