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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前总助苏海明接受委托买卖证券

  • 浙商证券江苏分公司前总助苏海明接受委托买卖证券 被罚30万

    11月24日,江苏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苏海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苏海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新浪财经美食2020-11-27 16: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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