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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商标因与安德玛近似被部分驳回

  • 华为商标因与安德玛近似被部分驳回

    天眼查App显示,6月17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案号(2020)京73行初11198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显示,诉争商标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9月申请注册的第26522076号图形商标,引证商标为安德阿镆有限公司(安德玛)已注册的第8541511号图形商标。
    新浪财经外语2021-06-17 1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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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为商标因与安德玛近似被部分驳回 案件应该再审吗?

    欢迎关注“新浪科技”的微信订阅号:techsina文/游云庭近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华为商标获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被认定为与在先的美国运动用品巨头UnderArmour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玛公司”)商标不近似。
    10000100002021-06-21 16: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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