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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采取“可无理由退房”销售的

  • 广东清远:房企采取“可无理由退房”销售的 应明确退款时限

    据广东省清远市住建局消息,11月23日,该局下发《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及售前告知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房企及中介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应该规范公示信息,公布项目项目周边不利因素信息、警示信息等。清远市住建局解释,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主要是为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减少售后纠纷,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澎湃新闻2020-11-24 13: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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