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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中的母子,五行中火的所不胜是什么

兴仁信息网2023-09-08 04:21:130

五行中,水之子为什么是木?

为什么金克木?天下万物分为五类:金、木、水、火、土,彼此之间存在相生相克的关系。

五行相生:生,含有资生、助长、促进的意义。五行之间,都具有互相资生、互相助长的关系。这种关系简称为“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也就是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以水为例,生我者为金,则金为水之母;我生者是木,则木为水之子。

五行相生的原理:

金生水,因为金若被烈火燃烧,便溶为液体,液体属水;

水生木,因为水灌溉树木,树木便能欣欣向荣;

木生火,因为火以木料作燃料的材料,木烧尽,则火会自动熄灭;

火生土,因为火燃烧物体后,物体化为灰烬,而灰烬便是土;

土生金,因为金蕴藏于泥土石块之中,经冶炼后才提取黄金。

五行相克:克,含有制约、阻抑、克服的意义。五行之间,都具有相互制约、相互克服,相互阻抑的关系,简称“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也就是“所胜”、“所不胜”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以木为例,克我者为金,则金为木之“所不胜”,我克者为土,则土为木之“所胜”。

五行相克的原理:

金克木,因为金属铸造的割切工具可锯毁树木;

木克土,因为树根苗的力量强大,能突破土的障碍;

土克水,因为土能防水;

水克火,因为火遇水便熄灭;

火克金,因为烈火能溶解金属。

在五行相生相克之中,同时寓有相克,在相克之中,同时也寓有相生。这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一般规律。如果只有相生而无相克,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发展;有相克而无相生,则万物不会有生化。所以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维持相对平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条件。

只有在相互作用,相互协调的基础上,才能促进事物的生化不息。例如,木能克土,但土却能生金制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土虽被克,但并不会发生偏衰。其它火、土、金、水都是如此。古人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克和五行相克寓有相生的这种内在联系,名之曰“五行制化”。

金木水火土哪些是相生相克的?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五行学说认为,相生和相克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使得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循环不已,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在五行中还有“相乘”和“相侮”乘势趁虚而入,相乘就是过度克制,侮是欺侮,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自己的那一行。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受克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过于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

母子相及是什么意思

五行中的母子相及;五行母子相及,属于五行之间相生关系的变化。

1.母病及子,指五行中的某行异常,累及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其形成多是母行虚弱,引发子行亦不足,终至母子两行皆虚。

2.子病及母,指五行中某一行异常,影响及母行,终至子母两行皆异常。其形成有三:一是子行亢盛,引发母行亢盛,结果是子母两行皆亢盛,一般称为“子病犯母”。二是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不足,终致子母两行俱虚。三是子行亢盛,损伤母行,导致子盛母衰,一般称为“子盗母气”。

金木水火土是怎么相生相克的?

相生即相互资生和相互助长。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关系又可称为母子关系,如木生火,也就是木为火之母,火则为木之子。

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约束。五行的相克次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生,事物就无法发生和生长;而没有克,事物无所约束,就无法维持正常的协调关系。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动态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发生与发展。

如果五行相生相克太过或不及,就会破坏正常的生克关系,而出现相乘或相侮的情况。相乘,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比如,木过于亢盛,而金又不能正常地克制木时,木就会过度地克土,使土更虚,这就是木乘土。相侮,即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过,使克它的一行无法制约它,反而被它所克制,所以又被称为反克或反侮。比如,在正常情况下水克火,但当水太少或火过盛时,水不但不能克火,反而会被火烧干,即火反克或反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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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学说,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行的概念、特性、生克制化乘侮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及相互关系的一种古代哲学思想,属于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范畴。五行学说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所构成的,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发展变化,都是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五行的概念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五行中的“五”,指由宇宙本原之气分化的构成宇宙万物的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行”,指这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如《尚书正义》说:“言五者,各有材干也。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为五气流注;在地,世所行用也。”但若从其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五行已超越了其物质性的概念,衍化为归纳宇宙万物并阐释其相互关系的五种基本属性。

五行最初的涵义与“五材”有关,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或基本元素。《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木、火、土、金、水这五种物质是人类日常生产和生活中最为常见和不可缺少的基本物质,如《尚书正义》说:“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由于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经常接触这五种物质,而且认识到这五种物质相互作用,还可以产生出新的事物,如《国语·郑语》说:“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

五行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尚书·周书·洪范》说:“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并对五行的特性从哲学高度作了抽象概括,指出:“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此时的五行,已从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物质中抽象出来,上升为哲学的理性概念。古人运用抽象出来的五行特性,采用取类比象和推演络绎的方法,将自然界中的各种事物和现象分归为五类,并以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来解释各种事物和现象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因此,五行学说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特性及其相生、相克规律来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和探求宇宙变化规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中医学把五行学说应用于医学领域,以五行学说来阐释人体局部与局部、局部与整体、体表与内脏的有机联系以及人体与外在环境的统一。五行学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贯穿于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以说明人体的生理病理,并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五行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直观观察和朴素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的理性概念,是用以识别各种事物的五行属性的基本依据。一般认为,《尚书·洪范》所说的“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是对五行特性的经典性概括。现分述如下:

“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是指树木的枝条具有生长、柔和,能屈又能伸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炎”,是焚烧、炎热、光明之义;“上”,是上升。炎上,是指火具有炎热、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温热、上升、光明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火。

“土爰稼穑”:“爰”,通“曰”;“稼”,即种植谷物;“穑”,即收获谷物。稼穑,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说。

“金曰从革”:“从”,顺也;“革”,即变革。是指金有刚柔相济之性:金之质地虽刚硬,可作兵器以杀戮,但有随人意而更改的柔和之性。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润”,即滋润、濡润;“下”即向下、下行。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水。

从上述五行的特性可以看出,五行学说中的木、火、土、金、水,已经不是这五种具体物质本身,而是五种物质不同属性的概括。

(三)事物和现象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依据五行各自的特性,对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进行归类,从而构建了五行系统。事物和现象五行归类的方法,主要有取象比类法和推演络绎法两种。

取象比类法:“取象”,即是从事物的形象(形态、作用、性质)中找出能反映本质的特有征象;“比类”,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属性为基准,与某种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属。事物或现象的某征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将其归属于木;与水的特性相类似,则将其归属于水;其他以此类推。例如:以方位配五行:日出东方,与木升发特性相似,故东方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特性相类似,故南方归属于火;日落于西方,与金之沉降相类似,故西方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之特性相类似,故北方归属于水;中原地带土地肥沃,万物繁茂,与土之特性相类似,故中央归属于土。

推演络绎法:即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归属,推演归纳其他相关的事物,从而确定这些事物的五行归属。例如:已知肝属木(大前提),由于肝合胆、主筋、其华在爪、开窍于目(小前提),因此可推演络绎胆、筋、爪、目皆属于木;同理,心属火,则小肠、脉、面、舌与心相关,故亦属于火;脾属土,胃、肌肉、唇、口与脾相关,故亦属于土;肺属金,大肠、皮肤、毛发、鼻与肺相关,故亦属于金;肾属水,膀胱、骨、发、耳、二阴与肾相关,故亦属于水。

五行学说以五行特性为依据,运用取象比类和推演络绎的方法,将自然界千姿百态、千变万化的各种事物和现象分别归属于木、火、土、金、水五大类,而每一类事物和现象之间都有着相同的或相似的特定属性,彼此构成了一定的联系。

中医学在天人相应思想指导下,以五行为中心,以空间结构的五方,时间结构的五季,人体结构的五脏为基本框架,将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以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按其属性进行归纳,从而将人体的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联系起来,形成了联系人体内外环境的五行结构系统,用以说明人体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统一(表1-3)。

表1-3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表

五音 五味 五色 五化 五气 五方 五季 五脏 五腑 五官 形体 情志 五声 变动

角 酸 青 生 风 东 春 木 肝 胆 目 筋 怒 呼 握

徵 苦 赤 长 暑 南 夏 火 心 小肠 舌 脉 喜 笑 忧

宫 甘 黄 化 湿 中 长夏 土 脾 胃 口 肉 思 歌 哕

商 辛 白 收 燥 西 秋 金 肺 大肠 鼻 皮 悲 哭 咳

羽 咸 黑 藏 寒 北 冬 水 肾 膀胱 耳 骨 恐 呻 栗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五行相生与相克、五行制化与胜复、五行相乘与相侮和五行的母子相及四个方面。其中五行的相生相克是指五行间存在着动态有序的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五行的制化和胜复,是指五行系统中具有的自我调节机制。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与制化胜复的关系,从而维持五行结构系统的平衡与稳定,促进事物的生生不息。五行的相乘相侮与母子相及是五行之间异常的生克变化,主要用于阐释某些异常的气候变化和人体的病理变化。

(一)五行相生与相克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此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因此,五行相生,实际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子行的资生、促进和助长。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木为火之“母”;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土为火之“子”。木与火是母子关系,火与土也是母子关系(图1-3)。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因此,五行相克,实为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和制约。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图1-3)。

(二)五行制化与胜复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是指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维持平衡协调,推动事物间稳定有序的变化与发展。

五行制化,源于《素问·六微旨大论》“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之论,属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五行的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事物间的正常协调关系。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维持事物间的平衡协调,促进稳定有序的变化与发展。故明·张介宾《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五行制化的规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止亢而为害。即在相生中有克制,在克制中求发展。具体地说,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循环往复(图1-3)。

2.五行胜复

五行胜复,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胜气),则引起其所不胜(即复气)的报复性制约,从而使五行之间复归于协调和稳定。

五行胜复,属五行之间按相克规律的自我调节。胜气的出现,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五行中一行的太过,即绝对亢盛;二是由于五行中一行的不足而致其所不胜的相对偏盛。复气则是因为胜气的出现而产生,即先出现胜气,而后有复气产生,以对胜气进行“报复”,使胜气复平。复气即胜气的所不胜:若胜气为木,则复气为金;胜气为火,则复气为水;胜气为土,则复气为木;胜气为金,则复气为火;胜气为水,则复气为土。

五行胜复的规律是:“有胜则复”。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绝对亢盛或相对亢盛),则按相克次序克制,引起其所不胜(即复气)旺盛,以制约该行的亢盛,使之复归于常。如以木行亢盛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则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则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则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复。此处木行偏亢为胜气,而金行旺盛为复气,金行旺盛是对木行亢盛的报复。余四行的胜复依此类推(图1-4)。

图1-4 五行胜复示意图

五行胜复,又称“子复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为胜气;其所不胜,是为复气,又恰为其所胜之子。复气之母受胜气所害,复气制约胜气,为母复仇,故称“子复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为胜气,金行旺盛为复气;土为木之所胜,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复,则为子复母仇。通过胜复调节机制,五行系统在局部出现不平衡的情况下,自行调节以维持其整体的协调平衡。

(三)五行相乘与相侮

1.五行相乘

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的过度制约或克制。又称“倍克”。

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图1-5)。

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导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胜行的虚弱,从而导致五行之间的协调关系失常。如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克土,土为木之所胜。若木气过于亢盛,对土克制太过,可致土的不足。这种由于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称为“木旺乘土”。

不及所致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显虚弱。仍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制约土,若土气不足,木虽然处于正常水平,土仍难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虚侵袭,使土更加虚弱。这种由于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称为“土虚木乘”。

相乘与相克虽然在次序上相同,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相克是正常情况下五行之间的制约关系,相乘则是五行之间的异常制约现象。在人体,相克表示生理现象,相乘表示病理变化。

2.五行相侮

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

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图1-5)。

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气过于亢盛,其所不胜行金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现“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现象,这种现象称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胜行的“反克”。如正常情况下,金克木,木克土,但当木过度虚弱时,则不仅金来乘木,而且土也会因木的衰弱而“反克”之。这种现象,称为“木虚土侮”。

总之,五行的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度的克制,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例如:木过强时,木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与相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这是对五行相乘与相侮产生的原因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很好说明。

(四)五行的母子相及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种情况,皆属于五行之间相生关系异常的变化。

1.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母病及子的一般规律是:母行虚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终致母子两行皆不足。例如: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导致木亦虚弱,终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

2.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到其母行,终致子母两行皆异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规律有两种: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结果是子母两行皆亢盛,一般称为“子病犯母”。如火旺导致木亢,终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终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称为“子盗母气”。如木不足导致水枯,终至木水皆不足。

三、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的应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归纳人体脏腑、经络、形体、官窍等组织器官和精神情志等各种功能活动,构建以五脏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统,进而与自然环境相联系,建立天人一体的五脏系统,并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来分析五脏之间的生理联系,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阐释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指导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因此,五行学说作为中医学主要的思维方法在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建立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还对中医临床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五行学说在生理方面的应用,主要包括以五行特性类比五脏的生理特点,构建天人一体的五脏系统,以生克制化说明五脏之间的生理联系等几个方面。

1.说明五脏的生理特点

五行学说将人体的五脏分别归属于五行,并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如木有生长、升发、舒畅、条达的特性,肝喜条达而恶抑郁,有疏通气血,调畅情志的功能,故以肝属木。火有温热、向上、光明的特性,心主血脉以维持体温恒定,心主神明以为脏腑之主,故以心属火。土性敦厚,有生化万物的特性,脾主运化水谷、化生精微以营养脏腑形体,为气血生化之源,故以脾属土。金性清肃、收敛,肺具有清肃之性,以清肃下降为顺,故以肺属金。水具有滋润、下行、闭藏的特性,肾有藏精、主水功能,故以肾属水。

2. 构建天人一体的五脏系统

五行学说除以五行特性类比五脏的生理特点,确定五脏的五行属性外,还以五脏为中心,推演络绎整个人体的各种组织结构与功能,将人体的形体、官窍、精神、情志等分归于五脏,构建以五脏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统。同时又将自然界的五方、五气、五色、五味等与人体的五脏联系起来,建立了以五脏为中心的天人一体的五脏系统,将人体内外环境联结成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如以肝为例:“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肝主目”(《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开窍于目,藏精于肝,其病惊骇,其味酸,其类草木……是以知病之在筋也”(《素问·金匮真言论》),这样把自然界的东方、春季、青色、风气、酸味等,通过五行的木与人体的肝、筋、目联系起来,构筑了联系人体内外的肝木系统,体现了天人相应的整体观念。

3.说明五脏之间的生理联系

五脏的功能活动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联系的。五行学说不仅用五行特性说明五脏的功能特点,而且还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来说明脏腑生理功能的内在联系,即五脏之间存在着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的关系。

(1)以五行相生说明五脏之间的资生关系:肝生心即木生火,如肝藏血以济心,肝之疏泄以助心行血;心生脾即火生土,如心阳温煦脾土,助脾运化;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气运化,化气以充肺;肺生肾即金生水,如肺之精津下行以滋肾精,肺气肃降以助肾纳气;肾生肝即水生木,如肾藏精以滋养肝血,肾阴资助肝阴以防肝阳上亢。

(2)以五行相克说明五脏之间的制约关系:肾制约心即水克火,如肾水上济于心,可以防止心火之亢烈;心制约肺即火克金,如心火之阳热,可以抑制肺气清肃太过;肺制约肝即金克木,如肺气清肃,可以抑制肝阳的上亢;肝制约脾即木克土,如肝气条达,可疏泄脾气之壅滞;脾制约肾即土克水,如脾气之运化水液,可防肾水泛滥。

(3)以五行制化说明五脏之间的协调平衡:依据五行学说,五脏中的每一脏都具有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的生理联系。五脏之间的生克制化,说明每一脏在功能上因有他脏的资助而不至于虚损,又因有他脏的制约和克制,而不致于过亢;本脏之气太盛,则有他脏之气制约;本脏之气虚损,则又可由他脏之气补之。如脾(土)之气,其虚,则有心(火)生之,其亢,则有肝(木)克之;肺(金)气不足,脾(土)可生之;肾(水)气过亢,脾(土)可克之。这种制化关系把五脏紧紧联系成一个整体,从而保证了人体内环境的统一。

应当指出的是,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资生、相互制约的关系,是以五行的特性及其生克规律来论述的。然而,五脏的功能是多样的,其相互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五行的特性并不能说明五脏的所有功能,而五行的生克关系也难以完全阐释五脏间复杂的生理联系。因此,在研究脏腑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间的内在联系时,不能囿于五行之间相生相克的理论。

(二)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五行学说,不仅可用以说明在生理情况下脏腑间的相互联系,而且也可以说明在病理情况下脏腑间的相互影响。某脏有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疾病也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以五行学说阐释五脏病变的相互传变,可分为相生关系的传变和相克关系的传变两类。

1.相生关系的传变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个方面。

母病及子,即母脏之病传及子脏。如肾属水,肝属木,水能生木,故肾为母脏,肝为子脏。肾病及肝,即属母病及子。临床常见的因肾精不足不能资助肝血而致的肝肾精血亏虚证,肾阴不足不能涵养肝木而致的肝阳上亢证,肾阳不足不能资助肝阳而致的少腹冷痛证,皆属母病及子的传变。他脏之间的母病及子传变,可以此类推。母病及子,多见母脏不足累及子脏亏虚的母子两脏皆虚的病证。

子病及母,是指疾病的传变,从子脏传及母脏。如肝属木,心属火,木能生火,故肝为母脏,心为子脏。心病及肝,即是子病及母。临床常见的因心血不足累及肝血亏虚而致的心肝血虚证,因心火旺盛引动肝火而形成心肝火旺证,皆属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脏虚引起母脏也虚的虚证,又有子脏盛导致母脏也盛的实证。另外还有子脏盛导致母脏虚的虚实夹杂病变,即所谓“子盗母气”,如肝火亢盛,下劫肾阴,以致肾阴亏虚的病变即是。

2.相克关系的传变

包括“相乘”和“相侮”两个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过致病。引起五脏相乘的原因有二:一是某脏过盛,而致其所胜之脏受到过分克伐;二是某脏过弱,不能耐受其所不胜之脏的正常克制,从而出现相对克伐太过。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间的相克关系而言,相乘传变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气乘脾)和“土虚木乘”(即脾虚肝乘)两种情况。由于肝气郁结或肝气上逆,影响脾胃的运化功能而出现胸胁苦满、脘腹胀痛、泛酸、泄泻等表现时,称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虚弱,不能耐受肝气的克伐,而出现头晕乏力、纳呆嗳气、胸胁胀满、腹痛泄泻等表现时,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是反向克制致病。形成五脏相侮亦有两种情况,即太过相侮和不及相侮。太过相侮,是指由于某脏过于亢盛,导致其所不胜无力克制而反被克的病理现象。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于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仅无力制约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现急躁易怒,面红目赤,甚则咳逆上气,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状,称为“木火刑金”。 不及相侮,是指由于某脏虚损,导致其所胜之脏出现反克的病理现象。如脾土虚衰不能制约肾水,出现全身水肿,称为“土虚水侮”。

总之,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可用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阐释。如肝脏有病,病传至心,为母病及子;病传至肾,为子病及母;病传至脾,为乘;病传至肺,为侮(图1-6)。其他四脏,以此类推。

图1-6 五脏传变规律示意图(以肝为例)

五行学说认为,按相生规律传变时,母病及子病情轻浅,子病及母病情较重,如清·徐大椿《难经经释》说:“邪挟生气而来,则虽进而易退”;“受我之气者,其力方旺,还而相克,来势必甚。”按照相克规律传变时,相乘传变病情较深重,而相侮传变病情较轻浅。如《难经经释》说:“所不胜,克我者也。脏气本已相制,而邪气挟其力而来,残削必甚,故为贼邪”;“所胜,我所克也。脏气既受制于我,则邪气亦不能深入,故为微邪。”

此外,运用五行学说还可以阐释五脏发病与季节的关系。五脏外应五时,所以五脏发病的一般规律,是在其所主之时受邪而发病,即春天多发肝病,夏天多发心病,长夏多发脾病,秋天多发肺病,冬天多发肾病。故《素问·咳论》说:“五脏各以其时受病……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之,乘夏则心先受之,乘至阴则脾先受之,乘冬则肾先受之。”

由于五行生克规律不能完全阐释五脏间复杂的生理关系,因而五脏间病变的相互影响也难完全以五行乘侮和母子相及规律来说明。《素问·玉机真藏论》已有“然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的论述。故对于疾病的五脏传变,不能完全受五行生克乘侮规律的束缚,而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去把握疾病的传变。

(三)指导疾病的诊断

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当内脏有病时,其功能活动及其相互关系的异常变化,可以反映到体表相应的组织器官,出现色泽、声音、形态、脉象等诸方面的异常变化,即所谓“有诸内者,必形诸外”(《孟子·告子下》)。五行学说将人体五脏与自然界的五色、五音、五味等都作了相应联系,构成了天人一体的五脏系统,因而观察分析望、闻、问、切四诊所搜集的外在表现,依据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和五行生克乘侮规律,可确定五脏病变的部位,推断病情进展和判断疾病的预后。即所谓“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脏”(《灵枢·本藏》)。

1.确定五脏病变部位

五行学说以事物五行属性归类和生克乘侮规律确定五脏病变的部位,包括以本脏所主之色、味、脉来诊断本脏之病和以他脏所主之色、味、脉来确定五脏相兼病变。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见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面见赤色,口味苦,脉象洪,是心火亢盛之病。若脾虚病人,而面见青色,为木来乘土,是肝气犯脾;心脏病人,而面见黑色,为水来乘火,多见于肾水上凌于心等等。故《难经·六十一难》说:“望而知之者,望见其五色,以知其病。闻而知之者,闻其五音,以别其病。问而知之者,问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切脉而知之者,诊其寸口,视其虚实,以知其病,病在何脏腑也。”

2.推断病情的轻重顺逆

五行学说根据五色之间的生克关系来推测病情的轻重顺逆。由于内脏疾病及其相互关系的异常变化,皆可从面部色泽的变化中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可以根据“主色”和“客色”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是怎样运用的?

(一)用五行的特性比拟脏腑的功能特点

中医学中将人体五脏分别归属五行,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生理特点:

木有生长升发舒畅条达的特点。肝属木,主疏泄,喜条达,恶抑郁。

火有温热向上的特点。心属火,心阳具有温煦推动血脉运行的特性。

金具有清肃之性。肺属金,肺具有清肃下降的特点。

水具有滋润的特点。肾属水,肾为水脏,主藏精,精是滋养人体的最根本的营养物质。

土具有长养的特点。脾属土,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

(二)以事物的五行归属构成以五脏为中心的系统结构

以事物的五行归属方法,将天、地、人的所有事物系统归纳、联系起来,体现了天人相应的整体观念。这种联系在《内经》的一些篇章中均有阐述。以肝为例,《素问金匾真言论》说:“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开窍于目,藏精于肝。其病发惊骇,其味酸,其类草木,其畜鸡,其谷麦,其应四时,上为岁星,是以春气在头也。其音角,其数八,是以知病之在筋也。其臭臊。”按照这种归类,以肝脏为中心,在人体与之相关联的有胆、筋、目等,在自然界与之相关联的有东方、春天以及酸味等。

(三)说明五脏之间的相互关系

五脏分属五行,肝属木,心属火,脾属土,肺属金,肾属水。这样五脏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可以用五行生克来加以说明。如肺与肾的关系,可以用金生水来表述;肝与脾的关系可以用木克土来表述;脾与肺的关系可以用土生金来表述,等等。这样就体现了五脏之间既相互滋生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以达到五脏功能的平衡。

如果这种生克关系失常,出现“相乘”或“相侮”的情况,可用来解释五脏病变相互影响的关系。在解释五脏传变关系时常用“母病及子”或“子病及母”,例如肾属水,肝属木,是水生木的关系,肾为母,肝为子,肾病及肝,是母病传子,称为“水不涵木”。再如肝属木,心属火,是木生火的关系,肝为母,心为子,心病及肝,是子病及母,常见于心血不足累及肝血亏虚,或心火旺盛,引动肝火等证。

再如肝与脾的关系是木克土的关系,在正常情况下,肝疏泄条达以助脾运,当肝气过盛,对脾过分克伐,就会出现肝木乘脾土的情况,影响脾的运化功能。又如肺属金,肝属木,是金克木的关系,倘若肝气过盛,肺金无力制约肝木,反被肝克,是“木侮金”。这样一来,我们在临床上解释脏腑疾病的传变关系就显得自如多了。

(四)用于对疾病的诊断和分析

按照五行学说的理论和对自然界乃至人体的五行归类,中医还这样认为:五脏应四时。

即春天多发肝病,夏天多发心病,长夏多发脾病,秋天多发肺病,冬天多发肾病。

脉应四时,即春脉弦,夏脉洪,秋脉毛,冬脉石。此外,五色诊也有相应的分属关系,如肝色青,心色赤,肺色白,脾色黄,肾色黑等。因此在临床诊断疾病时,就可以综合望闻问切四诊所获得的资料,根据五行的归属及其生克乘侮的变化规律来推断病情。

(五)用于临床治疗

在疾病发展过程中,脏腑之间会发生传变,如“母病及子”、“子病及母”等,因此在治疗时,可以根据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传变。如肝脏有病,知道肝病常常可传到脾脏,故在治疗时先健脾护胃,脾胃不弱,则不易传变。

中医在确定治则治法时,也常常根据五行生克关系,采用“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

的方法。如肺脏有病,采用补脾的方法,称为“培土生金”,是“虚则补其母”;再如,用清泻心火法治疗肝气旺盛,则是根据“实则泻其子”的原则而确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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