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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建住宅 100% 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新浪财经综合2020-12-08 11:52:510

原标题:江西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中国江西网

电动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加快推进中。12 月 6 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该省印发《江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 2021-2023 年 ) 》的通知,到 2023 年,江西省确保新建成各类充电站 96 座、各类充电桩 30000 个;力争建成 190 座、60000 个。

南昌等地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8

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8,其他设区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 1:15。设区市主城区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 6 公里建设 1 座公共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标准。南昌市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1 公里,其他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 2.5 公里。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私家电动汽车原则上应配建自用充电桩。

新建住宅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优先建设城市人口集聚区充电设施。推进现有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化体育场馆、宾馆以及交通枢纽 ( 包括高铁站、机场、二级以上客运站等 ) 、城市道路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到 2023 年,达到 10% 的车位比例。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应按 10%-15% 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未按照条件进行建设的,验收部门依法依规不予通过。

因地制宜建设居民社区充电设施。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引导协调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

因地制宜建设居民社区充电设施。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引导协调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相邻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有序推进建设开发区充电设施。江西省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开发区根据电动汽车使用情况,在现有停车区域配建充电设施。到 2023 年,该省各开发区建有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9%,新建开发区应按不低于 15% 的车位比例同步规划建设充电设施

鼓励建设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充电设施。江西省内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内部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至 2023 年,符合建设条件的公共机构地上停车场按不低于 15% 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鼓励其他社会企业参照以上标准建设内部充电设施。

2022 年完成江西省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积极推进建设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地方政府要在乡镇人口集中区、人员聚集场所规划选址,积极推进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针对农村电动汽车使用场景和充电需求等特点,开发推广适合农村使用成本较低的自用充电设施。

加快建设江西省内国省干线公路充电设施。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设施,2022 年完成该省骨干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鼓励在国道、省道等主干道选择有条件的地点逐步建设充电设施,到 2023 年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省际出行需求。

统筹建设旅游景区充电设施。江西省 A 级以上旅游景区要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在营运车辆停放场、景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到 2023 年,江西省 4A 级以上旅游景区按不低于 20% 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章娜 刘汉蕾 张兰春)

责任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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