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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女魔头”蒲菲迪

财经自媒体2021-05-18 22:25:071

“股市女魔头”蒲菲迪。

来源:羽毛不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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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的四川女子蒲菲迪,于2021年4月1日夜晚,在深圳福田四季酒店的一次赖账,惹来了私募老板叶飞当场摔杯子、一个月后公开举报,露出了“股市女魔头”的冰山一角。

蒲菲迪为莘天使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已任此职4年。此前,她于2009年起在新时代证券公司工作,自称2015年离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显示其2013年离职。其职务为市场拓展部业务经理。一般来说,这是一个拉客户的职务。在新时代证券公司之前,她供职于四川银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总经理兼项目经理。四川银时成立于2014年2月,那时蒲菲迪27岁。

今年4月1日晚间9时许,身价数亿元的蒲菲迪在两个男性朋友陪同下,驱车来到深圳福田四季酒店,与一起合作操纵中源家居股票的私募老板叶飞、申万宏源营业部的刘鹏,沟通操纵费用纠纷。此前,蒲菲迪给过叶飞10万元定金,剩余的尾款待付。这笔钱都要交给下家,叶飞只要提成。叶飞在现场提出,蒲菲迪应支付下家代持费的尾款。蒲菲迪表示,3月31日中源家居的股票不是她卖的,稳定一下股价,缓一缓,再给尾款。叶飞一气之下摔了杯子。蒲菲迪随即离开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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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龙的是,蒲菲迪离开酒店时,竟然把随手携带的小包落在了酒店大堂。这给了叶飞扣留包内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机会。蒲菲迪返回酒店取包,得知身份证和银行卡被叶飞扣留,就报警。于是双方来到附近派出所,接受调查和调解。双方共同度过了愚人节余下的时光,直到4月2日凌晨3时许,达成了暂时和解。

蒲菲迪出任莘天使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是在2016年10月。她是从原股东王道广、王成民那里接手了这家公司。蒲菲迪持股70%,黄冰冰持股30%,后者任监事。莘天使曾有一家关联合伙企业——重庆惠时安泰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冰冰持股60%,蒲辉详持股40%。但目前其已注销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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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飞爆料,证监会很开心。

蒲菲迪独立开办私募公司后,大肆开展场外配资融资业务,参与各类炒作和操纵活动。目前已有多起合作合同被起诉,司法机关已介入处理。

2019年12月31日,四川投资人谭存敏,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蒲菲迪、武培娟价值23960000元的财产。法院于2020年1月2日裁定冻结武培娟的证券账户和蒲菲迪的银行账户,保全限额合计为2396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立即执行。

2020年7月,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裁定,2017年4月17日,蒲菲迪与其签订场外配资《借款合同》,约定谭存敏向蒲菲迪提供2000万元保证金,蒲菲迪向谭存敏提供借款6000万元,月息1.1%,蒲菲迪保证将谭存敏支付的2000万元保证金和6000万元出借款全部转到武培娟在国元证券开立的股票账号,并出借该账户给谭存敏独立操作炒股,蒲菲迪监控账户。

《借款合同》签订后,谭存敏转去保证金2000万元及利息198万元,武培娟实际划入国元证券账号的资金没有6000万元,而是划去部分资金,采取融资融券的方式,从证券公司融资使该股票账户可用资金达到8000万元。期间,蒲菲迪以避免陌生手机号登录股票账户为由,一直没有向谭存敏移交国元证券股票账号及登录密码。由于谭存敏不懂炒股,所以该股票账户一直由蒲菲迪、武培娟控制和操作。此后,蒲菲迪等告诉谭存敏该股票账户内的股票已经全部卖出,但是一直未退还保证金,恶意侵占其保证金2000万元和利息1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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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决蒲菲迪案六案,包括梁宏海诉蒲菲迪、金淑曼民间借贷纠纷,谭存敏诉蒲菲迪、申欣民间借贷纠纷,梁宏海诉蒲菲迪、章林民间借贷纠纷,梁宏海诉蒲菲迪、林峰民间借贷纠纷,谭存敏诉蒲菲迪、武培娟民间借贷纠纷,谭存敏诉蒲菲迪、伍建勇民间借贷纠纷。

具体为,谭存敏、梁宏海与蒲菲迪签订六份借款合同,约定资产金额为5000万、8000万、6000万、5000万、9000万、6000万元(借款金额加上保证金),蒲菲迪向谭存敏提供申欣、武培娟、伍建勇名下的股票账户供炒股,蒲菲迪向梁宏海提供金淑曼、章林、林峰名下的股票账户。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均体现为股票账户内的股票金额,谭存敏向蒲菲迪支付保证金,蒲菲迪有权强制平仓卖出股票并扣留谭存敏的保证金冲抵股票亏损。

法院审理认为,谭存敏与蒲菲迪、申欣之间的借贷,具备证券市场场外配资的特征,且蒲菲迪个人没有证券业务经营资格,与谭存敏、梁宏海等签订六份“借款合同”,交易资金高达4.12亿元,案涉保证金金额巨大,严重妨碍证券交易秩序,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或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故应将本案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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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菲迪也遇到过别人挖坑、赖账。2020年9月25日,蒲菲迪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融资方马静还保证金3223万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2017年8月1日,马静与蒲菲迪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2017年8月1日到2017年10月31日。

马静提供股票投资账户,同时出借资金人民币2.56亿元整给蒲菲迪,存入双方指定的股票投资账户。蒲菲迪提供操作保证金人民币6400万元整,该保证金作为借款保证,并共同存入该证券账户。当账户中股票市值加剩余现金低于平仓线时,马静有权平掉账户里的股票,平仓线为账户资产总额28 800万元整。预警线为账户资产总额29440万元整。

双方于2017年10月18日、19日进行了账户结算,结算时账户内股票均已卖空,账户内资产分别为:15 637 700元、14 900 414元、148 936 893.61元、68 304 897.72元。四个账户的盈亏情况分别为:盈利637 764.1元、亏损99 585.43元、亏损1063106.39元、亏损1695102.28元,合计亏损2220030元。

法院最终判决,证券投资账户内扣除亏损及蒲菲迪应支付的利息后的剩余保证金,应为蒲菲迪所有。马静须向蒲菲迪归还余下未还的3223万元保证金。

利用受害人贪财的心理,利用自己证券公司的经历,编造谎言,通过资金腾挪和市场操纵,谋取不义之财,躲避监管,打擦边球,这就是一些所谓私募基金公司干的事。并且,持牌的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一些人,也和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偷鸡摸狗,喝市场的血,破坏市场生态。

这些问题到了该彻底打扫的时候了,叶飞举报,是中国股市振兴的又一次次“时间窗口”。绝不能放过这些偷盗者,一定要还中国股市以蓝天。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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