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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立案调查 投资者可做维权准备

新浪财经综合2021-07-06 15:4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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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5日,上海电气(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1-028号),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海电气维权入口)

此前,上海电气在今年5月30日晚间,曾发布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告显示,截至目前,通讯公司应收账款余额86.72亿元,账面存货余额22.30亿元,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为12.52亿元,上海电气向通讯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金额合计为77.66亿元,均存在重大损失风险。

上海电气在此前发布的公告中称,若通讯公司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重大损失,将导致母公司权益投资全额损失,从而减少公司归母净利润5.26亿元;另加上因通讯公司可能无法偿还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77.66亿元,上述极端情况下,最终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的损失。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宝明律师认为,目前中国证监会刚刚对上海电气立案调查,尚不能确定公司具体违规行为和细节,还需等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束才能确定。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如上海电气被行政处罚,投资者可进行诉讼索赔。

吴宝明律师指出,目前上海电气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5月30日前买入并在该日仍持有投资者可索赔。

(本文由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吴宝明律师,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在高校担任法学教师,先后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安迪律师事务所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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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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