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App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现象普遍存在,侵权认定待共识
1月13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互联网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0-2021)。报告指出,在网络交易、网络服务领域,信息安全风险与日俱增,App非必要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现象普遍存在,司法侵权认定亟待统一共识。
报告显示,在消费领域表现较为突出的是,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使用和提供的场景越来越多,个人对于自身信息被处理的知情权、对于自身信息的控制力均难以得到保障,非法信息交易行为频发,且溯源难度较大,在民事侵权领域,司法审判面临较大挑战。
比如,App服务治理方面,长期以来,App运营者强制要求用户进行个人信息授权、不授权即停止提供服务的现象普遍存在,对于运行App基本功能之外的非必要个人信息进行频繁、过度索取的现象也普遍存在,有些甚至采取欺骗性、误导性手段套取用户个人信息用作其他经营目的,App用户协议、隐私政策内容公示不清晰,个人信息处理逻辑不透明、处理依据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
报告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是当前的热点问题,随着《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内容的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的实施,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在不断加强。但不容否认的是,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仍面临较大挑战,信息泄露、信息被不当索取和非法提供的现象频频发生,在司法领域,对于个人信息的概念和范围界定、侵权认定、责任适用亟待形成统一共识。
为此,北京四中院一方面在审判中严格贯彻个人信息、一般人格保护的司法理念,对于非法收集、提供、泄露个人信息的,严格依照民法典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依法认定行为主体的侵权责任。另一方面充分重视个人信息的依法使用与互联网企业数据产品权益之间的依存和紧张关系,妥善处理涉互联网行业核心数据产品类纠纷,做到个人信息保护与产业发展并重,避免各方利益失衡。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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