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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将于1月31日截止

新京报2023-01-29 18:08:100

新京报讯 据北京医保官微消息,本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将于1月31日截止。

一 集中参保

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将于1月31日截止(参保人当月办理参保,次月办理缴费),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醒:参保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参保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缴费成功后,需等待满3个月才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请参保人员尽早办理参保缴费。

二 办理缴费

税务部门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缴费渠道见税务官方网站。

三 缴费标准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将于1月31日截止

四 个人账户使用

符合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缴纳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条件的,自2022年12月起,医保部门每月底自动划扣,无需参保人进行操作。

城乡居民保险费选择使用个人账户缴纳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个人账户资金足额

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缴纳时,需个人账户资金足额。

2 建立共济关系

使用他人医保个人账户缴纳时,需先建立共济关系(进行共济备案),且单个账户资金足额的情况下才可划扣。

五 热线电话

1 参保业务

参保人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

2 缴费业务

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

3 技术咨询

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编辑 陈艳婷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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