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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未能按期足额偿付12亿元中期票据利息已构成违约

澎湃新闻2020-08-03 21:28:140

原标题:中信国安(维权):未能按期足额偿付12亿元中期票据利息已构成违约

北京二环内黄金地块争夺案将于8月20日再审,涉案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国安集团)继续债务缠身。

2020年8月3日,中信国安集团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官网发布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和回售部分本金的公告。

公告显示,截至到期付息兑付日终,中信国安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18中信国安MTN002”,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和回售部分本金,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18中信国安MTN002”全称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2亿元,发行期限2+1年,票面利率7%,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集团深陷债务危机。中信国安集团2019年三季报显示,公司总资产1864.65亿元,总负债高达1638.63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7.88%,超过年初的86.89%。

进入2020年,该集团债务危机没有缓解迹象。3月9日,中信国安集团公告称,“16中信国安MTN001”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利息。“16中信国安MTN001”于2016年3月7日发行,发行总额为16亿元,兑付日为2021年3月8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2月1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达资产)发布公告称,有关该公司子公司信达投资等与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庄胜地产)提出的诉讼,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决定再审。

中信国安集团作为利益关联方深受此案影响。2009年,信达投资、中国信达北京分公司(简称信达北分)与北京庄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庄胜地产)签署协议,联合开发后者名下的庄胜二期土地。后信达投资将项目公司股权转卖中信国安集团。

庄胜地产因此起诉信达投资及其关联公司,要求解除合同。2017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在终审判决中裁定庄胜地产胜诉,信达置业向庄胜地产返还其取得的庄胜二期 A、C、D、E、F、G地块项目权益,同时要求被告承担10亿元违约金。终审判决下达后,并未得到有效执行。

2020年4月26日,庄胜地产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签发的《应诉通知书》。通知要求庄胜地产就其与信达投资、信达置业和信达北分的合同纠纷案提供答辩意见。

8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庄胜地产了解到,已经接到最高法的电话通知,该案将于2020年8月20日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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