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3547

社会科学院李军:破解养老金困境亟待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

新浪财经综合2020-08-05 15:49:181

来源:《探索与争鸣》2020年6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军发表《破解养老金困境亟待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他表示, 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因人口老龄化不可持续,基金制因长寿风险而降低其养老保障的有效性,而现代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不利于养老金来源基础的扩大。因此,这些因素导致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养老金本质上是社会对老年人过去的劳动成果的补偿,老年人享有过去创造出的经济价值剩余部分的分享权。现行制度下的养老金来源主要是单要素即劳动要素报酬的贡献,与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报酬无关,这是现行养老金来源制度设计的一个系统性缺陷。长远看,建立全要素贡献型的养老金来源制度是解决养老金可持续性问题的根本出路,短期内可采取将所得税划转为养老金的方式。

详情如下:破解养老金困境亟待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

【内容摘要】 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因人口老龄化不可持续,基金制因长寿风险而降低其养老保障的有效性,而现代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不利于养老金来源基础的扩大。因此,这些因素导致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养老金本质上是社会对老年人过去的劳动成果的补偿,老年人享有过去创造出的经济价值剩余部分的分享权。现行制度下的养老金来源主要是单要素即劳动要素报酬的贡献,与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报酬无关,这是现行养老金来源制度设计的一个系统性缺陷。长远看,建立全要素贡献型的养老金来源制度是解决养老金可持续性问题的根本出路,短期内可采取将所得税划转为养老金的方式。

【关键词】全要素贡献 养老金制度 经济学分析 经济增长机制 所得税划转养老金

【作 者】李军,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732)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创新项目“老龄经济理论与实证研究”

当今人类已经进入老龄社会,人类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诸多严峻挑战。在当前老龄社会背景之下,养老问题首当其冲,不仅缘于老年人口不断增加,而且在于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已经不可持续。因此,探寻可持续的新型养老金制度迫在眉睫。为此,笔者曾在2018 年第3期《探索与争鸣》上发表了《现行养老金制度系统性缺陷亟需纠偏》(以下简称《纠偏》)一文,其中提出了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的基本思路。本文将以《纠偏》一文为基础,进一步论述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有关方面的问题,并对有学者针对《纠偏》一文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回复。

一、当前养老金制度的现状及其症结

当今世界各国的养老金制度在具体形式上是多种多样、纷繁复杂的。然而,这些看上去迥异不同的养老金制度,本质上基本都是以现收现付制(PAYG,Pay As You Go)和基金制(Fully Funded)为基础的。现行一些主流的养老金制度通常是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结合形式或变通形式。如当前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或者称之为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即所谓“三支柱”体系构成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这便是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的结合。补充养老保险主要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主要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总的看,当前中国的养老金制度本质上是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综合。

自从养老的社会保障制度诞生以来,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便成为经典的养老金制度。关于这两种制度的优劣性分析的研究文献是较多的。如早在1958年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就对现收现付制的收益性进行了研究。他证明了在现收现付制下,当每个人能够对其上代人提供养老贡献,退休时也能得到其下一代人的赡养时,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制度就能够增进社会所有成员的福利(见注释3)。艾伦(Henry Aaron)在萨缪尔森的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扩展性研究。艾伦(1966)认为,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之间的最优选择,关键取决于工资增长率加上人口增长率是否超过金融资产的回报率。艾伦认为当退休者人数较少时现收现付似乎是低成本的,但是当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时其成本就要上升(见注释1)。从养老金来源的可持续性角度来看,目前主流观点是对现收现付制的普遍否定,而倾向支持基金制。不过巴尔(Nicholas Barr,2000)则对普遍认为是基金制的一些优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基金制未必就能解决现收现付制下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他质疑“基金制可以解决人口增长不足问题” (见注释2)。

房连泉(2018)认为,目前国际上许多国家正着力于建立制度化的待遇调整机制,其倾向是将养老金增长与物价、工资等指数挂钩,并引入与预期寿命或制度财务盈余状况相联系的自动调整机制(见注释4)。事实上,在中国有关对养老金制度问题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如何提高现行养老金制度的稳健性和运行效率方面,旨在尽可能延长现行养老金制度的有效性。当前一些具体的研究热点涉及延长退休年龄、改革养老金支出标准、建立养老金财务平衡监督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如林义,蹇滨徽(2019)研究了OECD 国家公共养老金自动调整机制的经验,认为中国在借鉴这些经验时,需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建立健全养老金待遇自动调整机制(见注释8)。

然而,从总体情况看,本文认为目前国内外关于养老金制度改革问题的研究,没有突破既有的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框架。换句话说,当前关于对养老金制度改革问题的研究,仍主要局限于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这两种既有的基本制度框架内。

为此,笔者曾在《纠偏》一文中指出现行养老金制度不可持续的症结在于制度设计上存在着系统性缺陷。即,当前几乎所有的制度设计都是把养老金来源限定于单要素即劳动要素报酬的贡献,而对经济增长有越来越重要作用的技术与资本要素报酬则没有被纳入作为养老金的来源。这种制度设计主要适用于过去的人口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水平。即,在过去相对年轻的人口结构下,以及在劳动要素对经济增长有较大作用的经济发展阶段,以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为主导的养老金制度不仅没有财务危机的问题,而且老年人还可以享受相对年轻的人口结构的“红利”。这种“红利”体现为社会中的劳动力数量相对多,即向养老保障系统缴钱的人多,而分享养老金的老年人相对较少,因此这种情况下的老年人自然可以分享更多的养老金。然而,当人类社会发展到当今阶段,人口老龄化和现代经济增长动力出现重大转变,在此双重因素作用下现行养老金制度必然是不可持续的。

二、现收现付和基金制不可持续的机理

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的必要性,源于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不可持续性。下面通过建立高度简化的数学模型来说明现收现付和基金制不可持续的机理。由于旨在解释机理,因此在下面的模型构建中将一些非核心、非关键性的因素忽略。构建的模型旨在体现制度因素、经济因素及人口结构因素同养老金来源的基本关系。

1、现收现付制不可持续的机理:来自人口结构的风险

所谓现收现付,通俗地说就是现期的年轻人供养现期的老年人。现期的年轻人向养老保障系统缴钱,养老保障系统再将这些钱支付给现期的老年人以供其养老。对此可将现收现付的养老金系统理解为一个水池子,不过这个池子装里面装的不是水而是钱。这个钱是来现期劳动力的供款。

{image=1}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人均养老金水平 v(t)是一种理论上的老年人可分享的养老待遇水平,并不是实际支付给老年人的养老金。在上述模型中,养老金总额 W(t)是现收现付养老金系统的收入,或者说是养老金的一种储备,而如何支出、使用这些养老金则是另一层面的问题。在现实经济中,养老保障系统一般并不是将当期全部的养老金收入支付给当期的老年人,而是留有一定的“余地”。

因此,本文中的人均养老金水平 v(t),其实是体现养老金系统收益性的一种指标,并不是实际支付给老年人的养老金。本文以及之前发表的《纠偏》一文中,通篇所论都是养老金来源或养老金收入方面的问题,并不涉及养老金支出方面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对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来源到底有怎样的影响呢?显然,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即意味着经济中的劳动力数量 L(t)减少,而老年人口数量 L R (t)增大,这种情况将导致 显著减小。于是根据(2)式可知,在劳动力人均工资水平 w(t)和缴费率 θ(t)不变的情况下, 显著减小将导致人均养老金水平 v(t)显著降低。其含义是 :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金系统的人均养老金水平降低。

在人口老龄化不断提高的过程中,若要不降低养老金系统的人均养老金水平 v(t),那么就必须要提高 w(t)或 θ(t)的水平。由于 w(t)体现的是经济因素,θ(t)体现的是养老金制度因素,因此提高 w(t)或 θ(t)的水平就意味着必须提高经济增长或提高劳动力的缴费率。然而,当经济增长难以满足应有的劳动力工资水平 w(t)增长,或者提高缴费率 θ(t)受限时,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便意味着现收现付的养老金系统的人均养老金水平不降低是不可能的。当人均养老金水平下降至不足以供养现期的老年人,而经济增长和养老金制度的客观事实无法改变时,则意味着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系统崩溃。

可见,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的不可持续性,根源于劳动力数量与老年人数量比率的下降。通俗地说,也就是向现收现付养老金系统提供资金的劳动力数量减少,而参与分享养老金的老年人数量增多,由此导致老年人可分享的人均养老金水平下降。这种效应可谓是以人口老龄化为主要特征的人口结构变化效应。因此,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制度的不可持续性,本质上是来自人口结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即人口结构风险。

(二)基金制不可持续的机理 :来自长寿的风险

基金制本质是自己养自己的养老模式,是制度约定下的一种强制性储蓄。由于一个人的生命周期实际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从养老的角度看,当一个人的实际寿命超出其预期寿命时,基金制的养老模式便面临风险。对此可建立下面的模型加以分析 :假设 s 为劳动力在工作时期养老保障系统要求的个人储蓄率(缴费率),w 为劳动力在工作时期的年均收入,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和收益等因素。实际上,这里的 w 变动也可以体现通货膨胀因素和各种收益因素的影响。

设工作期的时间长度为 T L 年,退休期的时间长度为 T R 年,则在整个工作时期进入到个人账户的

养老储蓄总额为 :

{image=2}

根据前面的假设知 T L 为工作期的时间长度,T R 为退休期的时间长度。显然,如果 T R 不断延长而 T L 不变,则 将不断下降。而 T R 不断延长即表明人的实际寿命不断延长。根据(4)式可知,如果体现养老金的制度因素以及经济因素均保持不变,则 下降必将导致个人养老金水平下降。

上述分析表明,基金制的个人养老金水平是深受长寿因素影响的,即长寿因素产生了降低个人养老金年均水平的效应。由于基金制下的养老金是在个人作为劳动力的工作期时形成的。这便产生了个人养老储蓄总额是否可以支付其个人的养老问题。如果个人的实际寿命超出了预期,将导致劳动力工作期的储蓄不够支持个人在整个退休期的养老,这便是基金制面临的长寿风险问题。

考虑这种情况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因为人口老龄化的效应就在于人类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因此在此背景下准确预见个人预期寿命的长度变得越来越困难,从而难以准确确定工作时期应如何进行养老的储蓄。这同时表明,因为长寿因素可能导致工作期的养老储蓄总额不足以支付个人退休期的养老生活,因此基金制下的自己养自己的养老模式未必可以真的实现。可见,长寿风险是导致基金制不可持续的重要原因。

现代经济增长动力机制下劳动要素报酬比重的变化

经济增长理论表明,资本、劳动和技术是生产方面推动经济增长的三大要素。在当今以科学技术进步为主要推动力的现代经济中,经济增长越来越依靠技术和资本要素的推动,劳动要素的作用趋于弱化,与此对应的结果是初次收入分配中的劳动要素报酬比重难以提高甚至下降。对此,在现实经济中可以通过要素报酬占总收入(总产出)比重的变化情况得以反映。具体地说,可以利用(5)式所表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收入法 GDP(或 GDI)的关系式进行分析 :

收入法 GDP(或 GDI)=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5)

在(5)式中,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获得的全部报酬 ;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其中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和土地等)所征收的各种税收、附加费和其他规费。固定资产折旧指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损耗而导致的固定资产价值下降,用以代表固定资产通过生产过程被转移到其产出中的价值。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① ①本段中关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的解释,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8》。

利用(5)式计算出的劳动者报酬同 GDP(或 GDI)的比率,可以反映经济增长中劳动要素重要性的变化情况。而现行养老金主要来源于劳动者报酬,如果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下降,即意味着养老金来源基础被削弱。因此,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可以视为体现现行养老金制度下养老金来源基础的指标。

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中国都是当今世界最主要的国家,本文将以这些国家相关方面的数据为例,验证在近几十年的现实经济增长中劳动要素报酬占总收入(总产出)的比重倾向于下降的结论是否符合实际。分析的重点是数据表现出的长期趋势,而不在于几年内的短期波动。

(一)美国数据的情况

图 4 是 1929—2018 年期间美国劳动者报酬占美国国内总收入(GDI) 比重的历史数据图示。

{image=3}

可以看到,在长达 89 年的时间里,美国劳动者报酬占比总体上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长期变化趋势,1970 年前后大体是趋势转换的分界点。首先是在 1929—1970 年期间,美国劳动者报酬与 GDP 的比率总体上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如 1929 年该比率为 49.5%,到 1970 年上升至58.4%,即提高约了 8.9 个百分点。其次是在 1970 年之后,即在长达 48 年(1970—2018 年)的时间里,美国劳动者报酬与 GDP 的比率总体趋势转向下降。虽然个别年份出现了波动,但总趋势呈现下降是明显的。如该比率从 1970 年的 58.4%,下降至 2014 年的 52%,即降低了 6.4 个百分点。尽管 2018 年小幅回升至 52.9%,依然比 1970 年低约 5.5 个百分点。总之,20 世纪 70 年代后美国劳动者报酬比重波动性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

(二)英国、德国及日本数据的情况

受数据资源的限制,其他国家的数据没有同美国数据的样本期那样长。可获取的英国、德国及日本的数据样本期起点主要是 1970 年以后。图 5 是 1970—2018 年期间英国劳动者报酬占GDP 比重的数据图。可以看到,在 1970—2018 年期间,英国劳动者报酬比重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该比重从 1975 年的 63.2%,下降至 2018 年的 49.4%,即降低 13.9 个百分点。

{image=4}

图 6 是 1970—2018 年期间德国劳动者报酬占 GDP 比重的数据图,可以看到德国同英国的情况大致相同,即劳动者报酬占 GDP 的比重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总体变化趋势。

{image=5}

图 7 是 1970—2017 年期间日本劳动者报酬占 GDP 比重的数据图。可以看到在 1970—1977年期间日本劳动者报酬占 GDP 比重是上升的,然而在 1977 年后则呈现波动性下降的趋势。

{image=6}

(三)中国数据的情况

图 8 是 1978—2017 年期间中国 GDP 收入法中劳动者报酬比重的数据图。可以看到,中国劳动者报酬比重自 1984 年起开始明显下降,即从 1984 年的 53.8%,下降到 2007 年的 39.7%,下降约 14.1 个百分点,下降幅度是很大的。虽然 2007 年之后出现回升,但是回升的水平非常有限。到 2017 年,中国劳动者报酬比重约为 47.5%,比 1984 年仍低约 6.3 个百分点。

{image=7}

注 :根据各年份《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计算

上述数据分析的结果表明,基于经济理论推断出在现代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的作用下劳动要素报酬占总收入(总产出)的比重是倾向于下降的结论,与数据经验的结论总体上是一致的。即美国自 1970 年以来,英国自 1975 年以来,德国自 1981 年以来,日本自 1977 年以来,中国自1984 年以来,劳动者报酬比重总体上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因此可以作出如下推断 :由于现行养老金制度下的养老金来源主要是来自劳动要素的贡献,同技术和资本要素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劳动要素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趋于下降意味着养老金来源基础趋于减弱,这表明现代经济增长动力机制具有不断弱化养老金来源基础的效应。

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的合理性

理论上明确老年人有权合理分享现代经济增长成果是非常必要的。实际上,老年人在过去的工作时期,其劳动成果并没有全部归其个人所有。如其中的一部分用于抚养后代,一部分通过储蓄而转化为投资,投资用于支持企业与社会建设,还有的部分成为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现实经济增长的成果实际上含有老年人过去劳动成果的贡献。本质上,养老金是老年人对其过去创造的价值的剩余部分所进行的补偿,或者说是老年人对其过去创造的价值的剩余索取,而不是国家和社会对他们恩赐的福利。经济增长是来自全要素贡献的结果,因此将养老金增长同经济增长相关联,在理论上即意味着养老金增长需要来自全要素的贡献。

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来源制度并不是要全面否定现行养老金制度,而是在现行养老金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核心目的是扩大养老金的来源。具体是指将现行主要基于劳动要素贡献的养老金来源,扩展为包括技术、资本和劳动等全要素贡献的养老金来源。因此,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本质上是关于解决养老金来源问题的制度,与现收现付和基金制不是同一层面的问题。可以说,这里的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是低于现收现付和基金制级别的制度。

实际上,养老金制度本质上就是关于如何获取养老金和如何支付养老金的制度。因此,任何养老金制度实际上都是由两方面的制度构成的 :一是养老金来源制度,即解决养老金从哪里来的问题 ;二是养老金支付制度,即解决养老金如何使用的问题。可见,这里所说的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实际上仅涉及养老金来源问题,而没有涉及养老金支付制度的问题。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制度,旨在帮助解决现行制度下的养老金来源困境问题,即将原来主要以劳动要素报酬作为养老金的主要来源,扩大到主要依赖全部要素报酬作为养老金来源的基础。

以上的理论与实证分析的结果均表明,主要基于劳动要素贡献的现行养老金来源制度,面对未来不可逆转的人口老龄化以及现代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的转换将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尽早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来源制度是非常必要且合理的,否则,现行养老金系统将会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境地,长此以往整个养老保障体系将难以运行下去。当然,建立这种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来源制度需要对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长期探索。

(二)当前可从划转所得税着手相关工作

在当前的短期内,建立全要素贡献型养老金来源制度的工作可从划转所得税着手。这里的所得税具体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基本思路如下 :首先,明确老年人拥有对其过去创造的经济价值的剩余进行索取的权利。其次,在承认老年人拥有这种索取权的前提下,遵循“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明确负责老年人养老的责任主体。再次,设定适当的比例从相关责任主体的经济活动成果中提取养老金。

目前,一种可行性的具体做法是,建立“所得税划转养老金”的制度。即通过制定规范的制度,将当期国家财政收入中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分别按一定的比例直接划转为供全国统筹使用的养老基金收入。根据 2018 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17 年全国就业人员数为 7.764 亿人,60 周岁及以上人口数为 2.409 亿人,这两项数据之和为 10.173 亿人。如果将此数据视为 2017 年需要养老保险的人数,而 2017 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实际为 9.1454 亿人,则 9.1454 亿人与 10.173 亿人之比率约为 90%。这意味着当前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已经较高了,因此“所得税划转养老金”的制度将使很多人受益。

(三)从当期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提取养老金

国家财政收入中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是企业取得的经济成果的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收入是劳动力的经济成果的一部分。从企业所得税收入中提取养老金,体现的是老年人因持有经济价值剩余索取权而参与分享企业经济成果的行为。从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提取养老金,体现的是老年人因为对后代(现期劳动力)有过人力资本投资,因而有权分享现期劳动力的经济收益。从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提取养老金的做法,不同于家庭子女对本家庭老年人的赡养。家庭子女对本家庭老年人的赡养,体现的是老年人对其个人子女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而从个人所得税中提取的养老金,则体现的是经济层面老年人群体的经济价值的剩余部分——曾对社会劳动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或者说体现的是老年人的经济价值剩余索取权在社会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回报。

由于上述做法是针对已经进入国库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和个人所得税收入提取养老金,本质是财政资金的一种专项支出,因此这种做法并不会增加企业与个人的任何负担。同时,这一做法也是还富于民、实现结构性减税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企业所得税收入和个人所得税收入是来自企业和个人的收入所得,属于全部生产要素的综合经济成果,因此从企业所得税收入和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提取养老金的做法,也属于全要素贡献养老金制度的范畴。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0001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