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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融通海南分公司被罚28万: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新浪财经2020-10-13 13:15:010

10月13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28万元。同时,时任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负责人梁峻豪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海科融通海南分公司就曾因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审核要求、未按要求对小微商户收单业务受理信用卡进行限额管理、未按规定对可疑交易采取有效措施、违规开展异地银行卡收单业务等行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41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海科融通成立于2001年4月,注册资本2.558亿元。央行官网信息显示,2011年12月,海科融通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于2016年12月续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银行卡收单;技术开发;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等。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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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谭兆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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