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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 法院将受理索赔诉讼

新浪财经综合2020-10-16 11:0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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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5日晚间,延安必康(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 号)。此前在2020年8月17日,延安必康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证监处罚字[2020]4 号),时隔两个月后延安必康收到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正式行政处罚的下达意味着证监会对延安必康的立案调查已经结束,同时法院将正式受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延安必康维权入口)

证监会对延安必康下达的正式行政处罚与此前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一致,延安必康主要涉及三项违规行为: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9月18日,延安必康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显示:截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现金归还的 44.97 亿元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的方式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虽然延安必康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归还了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但是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依旧对上市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也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内容,暂定: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之间买入延安必康,且在2020年3月26日后卖出或持有延安必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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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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