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76033

马飞、黄峥与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5%未停止卖出 被出具警示函

新浪财经2021-06-23 16:01:010

投资研报

【王牌研报】这家龙头公司技术壁垒高,中高端客户渠道优势明显,营收翻倍净利增250%,业绩爆发带来估值重构

【硬核研报】“周期”与“成长”共振!最具爆发力的锂电材料赛道被找出,机构指出铜箔供给将出现缺口,这些技术领先的铜箔巨头迎来快速扩张期(名单)

【机构调仓】汽车新一轮行情启动!三大核心主线受益股在此(附曝光产业链10股目标价)

【硬核研报】“消费电子”与“汽车电子”共振!万亿光学新市场已经打开?5G时代VR/AR市场爆发在即,七大光学龙头正抢占全球市场(名单)

6月22日,深圳证监局披露关于对马飞、黄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8年5月8日前,马飞、黄峥与马军、飞驰实业投资(常州)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荣达或公司)69.00%股份。2018年5月8日至2021年1月18日期间,因公司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股票和集中竞价减持等事项,马飞、黄峥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4.83%。2021年2月9日,马飞、黄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2%股份,导致马飞、黄峥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62.17%,累计减少6.83%。

马飞、黄峥在与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5%时未停止卖出公司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马飞、黄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