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警惕各类不良 “校园贷”变“校园害”
原标题:警惕!“校园贷”变“校园害”!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注销校园贷”新骗局,不少在校以及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纷纷“中招”,被骗金额少则数千元,多则数十万元,影响非常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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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在官网发文,提醒大学生警惕不良“校园贷”,尤其当心以“注销校园贷”“创业贷”“培训贷”为名目的骗局。中消协同时提示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切勿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
“校园贷”变“校园害”
“校园贷”是主要面向大学生群体的一项借贷业务,其初衷主要是为家境贫寒的学生提供贷款完成学业,或是为在校生创新、创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但是,由于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一些不法借贷机构将“校园贷”变成了“校园害”,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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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机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监测到有关网贷诈骗负面舆情信息共计28.8万余条,其中涉及“注销校园贷”的骗局接近9.3万条,占32.14%。
为遏制不良“校园贷”侵害广大学生,国家有关部门自2016年起就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联合治理,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并明令禁止互联网借贷平台以任何形式向大学生贷款。
但是,在这种国家严防严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不法机构为了获取暴利铤而走险,现实中仍存在“注销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多种陷阱,继续坑害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类“校园贷”骗局
经过前期梳理,中消协总结了不良“校园贷”的三类陷阱:
“注销校园贷”,借注销之名向大学生行骗;
“套路贷”,通过设置合同陷阱,让学生“贷款容易还贷难”;
以“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为名,巧立名目逃避监管。
据了解,“注销校园贷”诈骗手法主要分为两类:
针对有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有贷款记录的,骗子会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
针对无注册网贷平台账号或无贷款记录的,骗子则称“你的身份信息被盗用注册了网贷账号,需要配合注销,否则会影响个人征信”。
由于骗子能够准确说出对方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甚至消费记录等隐私信息,容易让学生放松警惕,有的骗子还主动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工牌等信息向学生展示以获取信任,导致学生最终将从网贷平台提现的借款全部转入骗子提供的名为“清查账户”,实为骗子的个人账户中。
“套路贷”则一般会通过微信、QQ、微博等学生经常使用的社交媒体或是在校园学生集中区域发布小广告,并宣称“无门槛、零利息、免担保”,对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来说,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一旦学生“上钩”,这些不法借贷公司会迅速为学生办理贷款,并通过设置合同陷阱、开具远高于贷款金额的借条,故意让学生逾期等方式“步步设套”。如果借款的学生无法偿还贷款,借贷公司或是主动为其介绍另一家借贷公司,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偿还,使学生们的债务越滚越大;或是采用电话恐吓、围堵拦截等方式暴力催债。“套路贷”严重威胁大学生及其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会导致大学生被迫离家出走、自杀等悲剧发生。
由于国家加大了对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力度,一些不法机构为了逃避监管部门的查处,进行改头换面,有的打着“培训贷”“创业贷”“求职贷”“毕业贷”等旗号,采取更为隐蔽的营销手段,继续向在校大学生违规放贷;有的则披上了分期购物商城或者贷款超市等“马甲”来打掩护,但本质仍是不良“校园贷”陷阱。
中消协发出四点警示
为更好保护广大学生的财产安全,避免其陷入形形色色的“校园贷”陷阱,中消协向广大青年学生发出消费警示。
要警惕“注销校园贷”骗局,不向陌生账户转账。
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办理贷款务必做好前期工作。
要主动学习金融消费知识,保管好个人信息。
要留存有关凭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据悉,当前相关部门、业内并没有推出所谓的“注销校园贷”操作,个人征信信息也无法人为修改,只要大学生借款后能够按时还清贷款,就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我国政府也高度重视不良“校园贷”的整治工作,若不慎踏入不良“校园贷”陷阱,或者遇到疑似不良“校园贷”诈骗的情形,学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发的“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里面的“举报通道”栏目如实进行登记举报或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
中消协还敦促金融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的借贷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落实监管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制定完善的“校园贷”风险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信贷额度和利率,为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安全放心、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
责任编辑:王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