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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行动”提速需赋予企业更大改革自主权

第一财经2020-10-29 01:30:230

“双百行动”提速需赋予企业更大改革自主权

近年来,国企改革在政策加持下持续推进,尤其以“双百行动”为首的试点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部分领域也因为种种因素较为缓慢,亟待提速。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日前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现场推进会上称,要指导推动“双百企业”在今年年底前率先实现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赋予“双百企业”更大改革自主权,提高“双百企业”经营决策效率。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于2018年8月启动,对参与企业经营业绩的促进作用已陆续显现。根据“双百行动”专项评估工作组发布的报告,2019年,上市公司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分别是非上市公司的1.42倍、1.47倍;营业收入、净资产增长率分别达到9.3%和11.4%,利润总额正向增长,实现了以改革创新带动高质量发展。

总体来看,“双百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励机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方面皆有所突破。今年4月公布的数据显示,82.49%的“双百企业”在本级层面设立了董事会,19%实施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27%实施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35%已全面完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截至去年末,累计改革任务完成率达55.14%。今年受疫情影响,改革进程有所延缓,所以要在年底前完成任务,提速就在所难免。

如何更快地完成任务?赋予相关企业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众所周知,国企往往肩负着地方发展、就业、投资等职能,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在制度设计和措施出台方面需要统筹考虑来自地方政府、职工的利益诉求。企业经营负担较重,受到行政管束的限制也较多。而且,国资监管体制尚未完全理顺,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等多头管理的情况仍存在。

换句话说,国企改革是项综合性的改革措施,需要多部门协调,比如当前存在的国有企业激励措施效果不大、董事会职权落实不强、企业负债率等问题,并不仅仅是国资监管部门就能解决的,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措施的落地。对此需要形成共识,理顺权责关系,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明晰方向,抓住主要矛盾,以市场化为方向重点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改革。即以解决企业所处的困境和诉求为主,让企业在改革中处于主导地位,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同时,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应简化审批,提高行政效能,给企业更多的决策权和自主权。包括明确监管部门权责,建立健全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在把握关键点的基础上,减少审批内容,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查方式。当然在放权的过程中,有必要重点对国有资产处置进行规范,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国资监管正转向“管资本”。今年4月发布的《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着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相信在未来,国资监管的重点会聚焦在“管资本”上,企业在经营层面将获得更大自主权。

国企改革目的是让国企日益市场化,“双百行动”的任务也是让试点央企率先市场化,当前时间紧迫,欲在年底前完成相关任务,就需要监管部门通过简政放权赋予企业更多的改革自主权。

责任编辑:刘玄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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