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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华晨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证券日报2021-01-13 04:23:440

原标题:上交所对华晨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本报记者 张 歆

2021年1月12日,上交所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及其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予以公开谴责。这一决定是在查明华晨集团重大违规事实后做出的,也是严肃市场纪律的必要之举。该项监管举措是上交所2021年对于债券违规行为作出的首个纪律处分。

上交所表示,华晨集团的违规行为虽属个案,但市场关注度高、负面影响大,应当依法依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当前,沪市债券发行人资信情况总体良好,债券市场整体风险平稳可控。

华晨集团违规事实清楚

前期,华晨集团公司债券违约事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上交所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开展风险处置工作,并同步对华晨集团涉嫌的违规行为予以核查。

经查实,华晨集团主要存在4个方面违规:一是未及时披露不能按时清偿到期债务、重大诉讼及有关资产被司法冻结、重要子公司股权被转让等影响偿债能力和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二是在华晨集团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及债券还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未遵守募集说明书承诺,未经受托管理人同意即进行资产转让及质押;三是未按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信用风险管理,在债券兑付关键时间点,多次拒绝受托管理人现场访谈请求,拒绝提供资金证明材料;四是在偿债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未按规定制定风险化解与处置预案,也未及时就相关兑付风险及处置进展作出提示。

华晨集团前述违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其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作出的公开承诺,损害了债券持有人利益,应当对其予以严肃处理。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决定对华晨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完善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

做好债券市场风险防控是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上交所始终将风险防控作为市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已发布多项自律规则,完善了以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为核心,投资者、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涵盖风险监测、排查、分类、预警、化解、处置全流程的常态化信用风险防控体系;同时,依托证监系统“五位一体”监管协作机制,凝聚合力共同维护沪市债券市场稳健运行。

下一步,上交所将大力完善全链条、多环节协同管理的债券信用风险防控机制,把风险防控工作嵌入到市场服务、融资审核、持续监管、风险处置和责任查处各个环节,引导全市场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在重大个案处置上,将采取实时监测、快速问询、主动约谈、现场走访、快查快处等多种措施,督促债券发行人积极偿债、依规信息披露,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将按照法治化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维护市场公信力。

同时,上交所强调,对债券市场的违约现象,也要区分违约行为的不同性质,实事求是地客观分析。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有些企业因为生产经营遇到一些困难出现债券违约,是市场正常现象,市场违约率总体不高。对这类违约事项,可以也应当用市场化的原则和办法来疏导和化解信用风险。

推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0年,实体企业在上交所共发行公司债券2.95万亿元,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批急需融资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渡过难关,一些企业也通过债券融资实现了创新发展、转型升级。近期,在国务院金融委的领导部署下,个别发行人的无序违约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市场情绪趋于稳定,市场信心得以恢复。

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研判债券市场发展形势,强监管、优结构,持续完善机制,推动市场创新,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功能。一是持续优化市场结构,继续支持优质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降低融资成本,把交易所债券市场打造成优质企业筹措中长期资金的重要场所。二是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深化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推进交易所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支持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激发市场活力。三是坚持推进债券产品创新,全力保障公募REITs顺利落地并扩大试点范围,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供必要的市场工具。四是加强市场预期管理,凝聚市场共识,深化与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共同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扎实推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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