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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实控人被留置 公司回应称“仍可正常开会决策”

贝果财经2021-02-02 20:43:152

作者:张英英 吴可仲

本报记者 张英英 吴可仲 北京报道

“我们也是今天早上正式收到通知,准备文字(公告)时间也是非常赶。”2月2日下午,林洋能源(601222.SH)证券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如是表示。

当天上午8点30分左右,该则涉及林洋能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陆永华被留置,正协助监察机关配合相关调查的公告正式对外发布,其消息来源为陆永华家属。

受此影响,林洋能源在开盘后便跌停,截至2月2日收盘股价报6.55元/股,总市值约114亿元。

记者注意到,这也是继晶澳科技后,又一个涉足光伏业务的上市企业实际控制人被监察部门留置的事件。

在外界看来,该事件的发生似乎有迹可循。

记者了解到,该事件在迅速发酵的前一天(2月1日)便露出端倪。当天,林洋能源股价同样出现跌停。此外,还有网友在东方财富网股吧、雪球等平台发布关于陆永华可能“出事”的消息,还有人称其已经“失联好几个月了”。

记者向一位已离职数月的林洋能源前员工了解该情况,其反问道:“不是老早就发生了吗?”该离职员工还向记者表示,自己没有亲眼目睹,不过这个事情肯定不是最近才发生的。

对此,记者向林洋能源方面求证,上述证券部人士告诉记者,陆永华具体哪日被留置并不清楚。“我们是按照是否有正规函件,且通知到我们上市公司董事会才发布公告,并不会把流传的信息(时间)对外公布。同时,我们不会提前泄露消息,不涉及做内幕交易行为,这种情况是很严重的。”

公开信息显示,1963年出生的陆永华做电表起家,其所掌舵的林洋能源在电力行业有“电表王”的美誉。自从1995年林洋能源成立以来,目前其主营业务已覆盖智能电表、光伏发电和节能LED领域,其中前两者为主要的两大业务板块。

2011年8月,林洋能源登陆A股资本市场。截至2020年9月,陆永华通过本人、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林洋能源41.38%股份。

据2019年11月《南通日报》报道,彼时的陆永华任亚洲光伏产业协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国家电力公司中电联理事、江苏省人大代表。曾荣获江苏省劳模、南通十大“三名”人物、江苏省最具爱心慈善企业家等称号。

至于陆永华因何被留置,有消息称,该事件可能与“电老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军案有关。

新华社消息,2017年3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冯军利用时任江苏电力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4340余万元;冯军7600余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冯军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而在财新网2016年的报道中,冯军案起诉书显示,冯军夫妇涉嫌索贿、受贿对象几乎均为江苏籍民营企业家,其中就包括陆永华。

不过该消息并未得到证实。上述林洋能源证券部人士表示:“目前我们不对带有揣测性的文字消息给予回应,还请关注我们公司后续情况。目前除了监察部门以外,应该不会有多少人知道被留置的具体原因,也未知晓被具体哪个监察部门留置。”

记者还注意到,在该事件发布数日前(1月26日),林洋能源发布了2020年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亿元~11.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8亿元~4.2亿元,同比增加40%~60%。

尽管业绩预增,林洋能源因实际控制人“爆雷”,仍让投资者担忧其未来的经营发展。

林洋能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陆永华可以与管理层保持联系,并依程序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管理的决策。目前,公司未能知悉该事项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系。

上述证券部人士进一步解释,陆永华是正常履职,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可以正常开会,且可以决策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例如开股东大会还可以参加,电话、视频等形式都可以。

至于陆永华被留置事件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上述证券部人士称:“目前我们没有信息表明该事件与上市公司有关。”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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