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25473

恒泰艾普存多项违规 被出具警示函

新浪财经2021-02-24 18:05:190

投资研报

【新能源汽车投资日报】磷酸铁锂产量500%高增;美股新能源车股价巨震;WLTC取代NEDC工况标准;高盛称电动汽车未来20年将增长30倍

【食饮消费投资日报】定了!张联东任洋河新董事长;易方达张坤基金暂停申购;金龙鱼暴雷业绩腰斩;盐津铺子净利升88%

【硬核研报】半导体王者归来!央企组建科技联合体攻关!分析师称芯片短缺至少持续1年,关注5大主线

【碳中和投资日报】国家电网已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1月15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孙庚文、刘庆枫、包笠、杨成虎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存在如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2016年、2017年两次将对Range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Range)公司的应收款项转换为其他债权时,均未考虑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且2018年应收Range款项减值测试方法依据不足;二是2018年11月8日,公司与中关村并购母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未及时披露《补充协议》,而是于2020年7月17日才进行披露;三是公司在2020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法律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中,称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坦)接受恒泰艾普委托,作为上市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就上市公司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所涉事宜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但公司表示,嘉坦不是公司委托,而是公司新任常年法律顾问安杰律师事务所委托,信息披露存在错误。

恒泰艾普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孙庚文、刘庆枫、包笠、杨成虎作为时任董事长、董秘,现任董事长、董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文/新浪财经 郝显)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