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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遭罚系统宕机大额减值 海通证券管理频现漏洞难捂

中国经济网2021-03-26 15:5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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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 近日,海通证券(600837.SH)因业务违规遭监管引发关注。然而就在被“点名”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上午,海通证券交易系统却出现异常现象,宕机1小时。

除了交易软件出现异常外,3月25日,海通证券股价大幅下跌,截至当日收盘报11.09元,跌幅6.96%。今日,海通证券股价与昨日持平,收报11.09元。

3月24日,证监会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经查,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及相关人员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管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在2019年12月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海通证券、海通资管仍存侥幸心理,在其他交易市场继续从事相关违规行为。同时,海通证券、海通资管未将相关业务行为纳入全面合规风控体系,业务隔离、利益冲突防范、债券交易管理等存在漏洞,公司合规风控机制存在缺失。根据违规事实和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采取前述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证监会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违规行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

隔日,便有多位投资者反应海通证券交易软件出现异常现象。

据北京商报报道,3月25日,多位投资者在公开渠道反映,海通证券交易软件在当天上午出现异常状态,出现无法撤单、无法委托、无法正常交易的“三无”现象,持续时间长达1小时以上。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有投资者称,在海通证券交易软件挂单后,一直显示待报,无法成交,撤回也无法成功。该投资者通过APP联系客服,却一直在排队。通过微信联系客服时,客服表示,技术团队正在排查原因。更有投资者要投诉海通证券:“海通证券无法交易,对股民的损失,应该做出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至今,海通证券及子公司,包括员工曾多次受到监管处罚。

2020年3月30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0〕79号)显示,吴迅雷在担任海通证券上海宣化路证券营业部营销总监期间,存在代理客户进行账户操作的行为,上海监管局决定对吴迅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2020年4月20日,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显示,海通证券前员工张甜存在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两宗违法违规行为。江西证监局没收张甜违法所得59.19万元,罚款148.38万元,合计遭罚没207.57万元。

张甜于2014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3日就职于海通证券上饶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现海通证券上饶解放路证券营业部),为证券从业人员。

2020年5月27日,央行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武银罚字〔2020〕第2-3号)显示,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期货”,872595)华中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处以罚款20万元。潘洪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万元。

2020年7月3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徐小明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显示,陈新军、徐小明作为海通证券指定的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鑫激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直接负责创鑫激光相关举报核查工作,未严格遵守相关执业规范,未能对上交所明确提出的专项核查事项开展更为审慎、全面的核查,导致首次出具的举报信核查专项意见结论不符合实际情况。上交所决定对保荐代表人陈新军、徐小明予以监管警示。

2020年7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发布消息,近日,协会关注到包括海通证券在内的8家证券公司,在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过程中,存在承销费报价偏低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措施实施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公司债券承销机构关于构建良好生态化职业道德的自律公约》等规定,协会已对相关事宜启动自律调查。

2020年9月10日,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关于对海通证券及韩丽、金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海通证券及韩丽、金天在保荐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天楹,000035.SZ)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中国天楹及其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标的金额占中国天楹净资产的比例计算错误,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邮件发送与光盘报送的反馈回复关于该部分内容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二是对中国天楹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韩丽、金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20年11月16日,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公布的《关于对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0〕34号)显示,海通期货西安营业部合规风控岗、开户管理兼信息技术岗员工参与营销工作并领取营销业绩奖励。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海通期货西安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0年12月24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对海通证券及曾军、周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海通证券及曾军、周威在首次提交的保荐工作报告等材料中未披露四方光电实际控制人熊友辉涉嫌行贿的事项,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海通证券及曾军、周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而今年,海通证券、海通资管、以及海通期货均遭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给予的警告处分。

今年1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海通证券作为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参与者,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此外,海通证券还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海通资管、海通期货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三季报显示,报告期末,海通证券信用减值损失34.4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9.99%,主要系信用类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责任编辑:彭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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