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厦门国际银行被罚292万元
界面2021-11-03 21:53:540阅
原标题:快看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厦门国际银行被罚292万元
记者 | 章宇璠
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备案;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统计错误。
黄大庆,时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中国境内总经理;茅有枥,时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副主席,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缪少华,时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监;严绍辉,时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92元,对黄大庆、茅有枥处罚款4万元;对缪少华、严绍辉处罚款2.5万元。
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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