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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后EMBA同学喝茶泄密 孔社魁内幕交易至正股份被罚200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2021-11-12 20:49:461

原标题:北大后EMBA同学喝茶泄密 孔社魁内幕交易至正股份被罚200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韩迅 上海报道

为什么要去北大读后EMBA培训班?原来除了增加知识、拓宽人脉,没想到还能获得上市公司的内幕消息而炒股赚钱。

11月11日,山西证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52岁的河北沙河人——孔社魁因为内幕交易至正股份(603991.SH)而被处罚2072.91万元。

实际上,孔社魁原本并不知道至正股份的内幕消息,但恰巧的是,他有一个北大后EMBA培训班的同学知道这个消息。在一次喝茶聊天之际,这个北大后EMBA培训班同学把至正股份实控人意欲转让控制权的消息泄露给了孔社魁,于是孔社魁就陷入了“内幕交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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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至正股份是2017年3月8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的,公司主营业务是“电线电缆、光缆用绿色环保型聚烯烃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市之后,至正股份2017年、2018年的业绩分别是0.38亿元和0.34亿元,但是到了2019年业绩开始出现亏损。

山西证监局11月11日披露的信息显示,由于业绩不佳和股权质押压力较大,至正股份实际控制人侯某良在2019年6月开始筹划转让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

当年10月,通过北京达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达麟投资)介绍,侯某良与宝丰能源(600989.SH)实际控制人党某宝建立联系。

至正股份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侯海良。宝丰能源2021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党彦宝。

2019年10月23日,侯海良与党彦宝在北京初次见面,双方就转让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口头达成合作意向,达麟投资专职法律顾问贾某雷在场。

上述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侯海良与党彦宝又多次见面商谈转让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等事宜。

2013年,孔社魁与党彦宝是就读北大后EMBA培训班时结识。

七年之后,即2020年1月27日,党彦宝邀请孔社魁等人在海南三亚亚龙湾美高梅酒店聚餐。聚餐后五日内,党彦宝邀请孔社魁在三亚丽思卡尔顿酒店单独喝茶聊天,并告知孔社魁其与至正股份实际控制人侯海良商议收购至正股份等事宜。

山西证监局认为,侯海良转让至正集团持有的“至正股份”,变更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19年6月30日形成,于2020年3月12日公开。“党某宝、贾某雷实际参与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转让事宜的洽谈、协商等活动,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偏偏在敏感信息期间,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党彦宝把消息泄露给了自己北大后EMBA培训班的同学孔社魁,且党彦宝本身就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更应该比孔社魁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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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监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经党彦宝介绍,“贾某雷于2020年2月26日与孔社魁取得联系。2020年3月2日至3月5日间,贾某雷电话告知孔社魁,党某宝和侯某良已经谈好收购等事宜。”

于是,2020年3月7日至3月8日,孔社魁要求自己儿子孔某昭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至正股份”。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至3月11日,孔某昭按照孔社魁的要求,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至正股份”111.02万股,成交金额2062.94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至正股份2020年3月9日至3月11日期间,连续两个涨停板,股价从17.53元涨至21.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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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交易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3月9日至3月11日期间,至正股份买入第一席位是中国银河证券邢台冶金北路营业部,买入金额为2120.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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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孔某昭证券账户于2019年9月5日在中国银河证券邢台冶金北路营业部开立,由其本人实际使用。2020年3月9日至3月11日,孔某荣、聂某方、宋某霞、石某杰等四人按照孔社魁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孔某昭银行账户转入2600万元,用于买入“至正股份”。

令孔社魁没想到的是,实际上,在3月9日这一天,党彦宝已经向侯海良发出了终止收购短信,而孔社魁并没有接到这位老同学的通知。

但是,由于侯海良在和党彦宝商议之时,他还在和另一家机构——深圳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正信同创)商谈控制权转让之事。

山西证监局披露的信息显示,2020年1月春节前夕,侯海良与正信同创的王某清在上海见面,商谈转让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事宜。

2020年3月11日至3月13日期间,侯海良与正信同创实际控制人王某在深圳会面,继续商谈向正信同创转让至正股份实际控制权事宜。因此,至正股份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依旧上涨,一直涨到2020年7月24日的47.60元才开始长期调整。

不过,在2020年3月16日至6月15日期间,孔某昭证券账户已经陆续卖出了111.02万股至正股份,成交金额2584.51万元。经计算,孔某昭证券账户卖出111.02万股至正股份实际获利了518.23万元。

获利5187万被罚2072万

既然赚了钱,老同学“放自己鸽子”一事也就算了了,但是万万没想到,孔社魁内幕交易至正股份的事情被山西证监局发现了。

山西证监局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孔社魁分别于2017年10月10日和2019年9月5日在中国银河证券开立证券账户,自开户至2020年3月9日之前,均未交易过“至正股份”。在已经开立两个证券账户的情况下,孔社魁未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而是通过孔某昭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买入“至正股份”。

2020年3月9日至3月11日,孔社魁筹集资金2600万元,全部用于买入“至正股份”,其交易资金量显著高于历史投入规模。

因此,山西证监局认为,“孔社魁的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与历史交易风格及规模明显不符,与内幕信息发展过程高度吻合,且没有合理解释。”

但是,孔社魁“不服气”,他觉得自己没有内幕交易.

按照孔社魁的说法,本案的内幕信息为“正信同创收购侯某良所持至正股份控制权”,而他并不知悉该信息,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他利用“宝丰集团拟收购侯某良所持至正股份控制权”这一信息交易“至正股份”,属于按计划执行其与宝丰集团一起收购至正股份,属于“利用自己产生的收购信息进行交易的”免责情形,不属于内幕交易。

同时,孔社魁认为,自己证券交易的收益与本案内幕信息无因果关系, 不应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且,他筹措资金购买“至正股份”的时间、购买“至正股份”后的资金变化情况,与内幕信息形成、公开时间并不一致,故在2020年3月9日至3月11日交易至正股份的行为并无异常。

但是,山西证监局并没有采纳孔社魁的相关申辩意见,最终决定,“没收孔社魁违法所得518.23万元,对孔社魁处以1554.68万元罚款。”

“偷鸡不成蚀把米”,原本想借北大后EMBA培训班的同学的内幕消息炒股赚钱的孔社魁,最终因为内幕交易反而被合计罚了2072.91万元。

(作者:韩迅 编辑:朱益民)

责任编辑: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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