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78161

能源局下发最新文件,要求自备电厂应开尽开保障电力供应

界面2021-11-12 21:50:332

记者 | 席菁华

为保障今冬明春电力供应,国家能源局下发了一份特急文件。

国家能源局官网显示,11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强化市场监管,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充分挖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激发系统调节潜力,促进电力平稳有序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其中,能源保供期间,要督促自备电厂应开尽开;电力调度机构和电网企业,应督促燃煤自备电厂机组开机时间不得低于前三年平均利用小时数,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从电网购电量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购电量,购电价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自备电厂即为企业自发自用的电厂,大规模建设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因为当时中国缺电严重,政府允许多家办电、多渠道办电。

此前,因存在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偏高等问题,国家层面提出,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

8月下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限产停电情况。在煤炭增产增供、平抑价格等多举措下,目前国内能源供应紧张形势已有所缓解。

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11月10日,煤炭调度日产量达到1205万吨,创历史新高,较上一个峰值增加12万吨。随着全国煤炭产量和市场供应量持续增加,电厂供煤、存煤和港口煤炭场存水平进一步提升。

据国家电网官网,随着迎峰度冬临近,用电高峰期、冬季供暖期、水电枯水期三期叠加,今冬明春全网呈现“总体紧平衡、局部有缺口”的局面,电力保供大战大考还在继续。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发布的《2021年三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预计,今年冬季,全社会用电量中速增长并叠加冷空气等因素,将进一步放大用电负荷增长,其中采暖负荷增长更为明显,部分城市居民用电负荷占比达到50%左右。

供给端看,重点水电站蓄能值同比减少,冬季降水总体呈偏少特征;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持续上升,随机性、间歇性和波动性大幅增加,电力系统运行中的调峰资源不足情况进一步加剧。

火电方面,部分地区电煤供应仍可能偏紧,广东、江苏等气电装机较多的地区天然气供应可能偏紧,将制约火电机组出力。

中电联建议,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扩大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切实有效疏导煤机电价,提高燃煤机组保电能力,保障企业合理收益。

国家能源局上述最新下发的《通知》也指出,将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按要求放开市场准入和扩大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此外,加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监管,推动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断缩小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范围。

为促进电力供应保障,《通知》提出,加大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力度,加强非计划停运机组监管,对能源保供期间非计划停运机组可以实行原标准2-5倍考核力度,抑制机组随意非计划停运,促进机组满发稳发、应发尽发。

此外,需做好并网机组调度运行管理,建立非计划停运预警机制,督促非计划停运机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启动并网,有效缓解煤电机组出力受阻。

国家能源局日前还提出要求称,强化中长期合同电量履约,并鼓励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交易价格或浮动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强制干预。

《通知》也明确,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稳定电力、电量总体平衡的作用,严禁发生未经送受双方协商一致随意减送或终止送电的行为。

此外,电力交易机构要根据供需形势变化和市场主体诉求,增加交易品种、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在年度、月度交易的基础上开展月内(周、多日)交易,为市场主体增设短期调整交易电量的市场渠道。

《通知》还提出,发挥好输电通道送电能力,送受双方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尽快协商确定送受电电力和电量,送电价格可参照受端地区市场交易价格浮动幅度调整。

送电价格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按照临时电价先结算再清算,若无临时电价可参照最近一次交易价格结算、事后清算,或先送电后清算。

《通知》还称,增强合同调整灵活性,在受端地区电力供应出现缺口时,原则上送端应严格按合同约定送电; 在受端地区相对宽松而送端供应紧张时,可协商调整合同电力电量执行方式,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要适时组织市场主体规范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此外,需有效发挥紧急状态下跨省跨区支援作用,电力调度机构在电力系统出现保安全、保平衡需求,且市场化交易手段均已用尽后仍未完全解决问题时,可规范开展日前、日内应急调度,兜底保障电力电量平衡。

责任编辑:李墨轩

0002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