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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业绩排名、不展示短期业绩,基金投顾迎密集监管

市场资讯2021-11-24 22:31:341

不做业绩排名、不展示短期业绩,基金投顾迎密集监管,“万亿蓝海”该如何扬帆远航?

来源:中国证券报

11月以来,基金投顾业务迎来密集监管。监管条文从业务属性、服务边界、业绩展示指标等各方面做出了细致规定,“不得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表现指标排名和规模排名”这一条,更是引来了市场高度关注。

基金投顾这一“万亿蓝海”,将以怎样的姿态扬帆远航?专业人士给出的方案是: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围绕“投”“顾”两大方面下足功夫,提升投资收益和投资体验。

提出更为细化要求

11月中旬,中国基金业协会向基金投顾试点机构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绩及客户资产展示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就服务业绩与客户资产两大核心指标作出更为细化要求,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

其中,备受关注的有两点指引:一是要求基金投顾机构展示服务业绩时,“不得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表现指标排名和规模排名”;二是强调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应展示所有完整年度的服务业绩。其中,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创建1年以上但不满5年的,应包含自成立当年开始所有完整年度的服务业绩;创建5年以上的,应包含最近5个完整年度的服务业绩;展示年化服务业绩时,计算区间应大于(含)1年。

11月5日,基金业协会还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两则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看,两则新规中既对“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作出定义,还对基金投顾业务开展的备案、资格等方面提出要求,且明确提出“不得向客户推荐结构复杂的基金”“资料留痕不少于五年”等要求。

自11月以来,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证监局对辖区内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明确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四不得”: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的业绩;不得提供调仓建议。

避免客户被误导

“新规致力于引导投顾机构进行更长期、更合理的业绩呈现,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体验,呵护行业健康发展的意图十分明确。”上海证券基金评价研究中心负责人刘亦千表示。

刘亦千指出,《意见》提出不得做业绩排名,这一点意义非常重大。“不做业绩排名,就意味着让大家更多关注基金组合本身的历史表现以及未来预期可呈现的风险收益水平,而非单一地引导投资者通过排名的方式去关注各类组合。因为,单一关注业绩的方式较容易让投资者忽视业绩背后所承担的风险。”

“《意见》还明确了不得做短期业绩呈现,是希望更长期、客观地呈现产品业绩表现。因为短期业绩往往伴随着相当的波动性和偶然性,容易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刘亦千表示。

银华基金投顾拟任投资负责人吴志刚认为,基金投顾业务的重要初衷,是希望解决“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问题。因此,在事前就把开展投顾业务所涉及的各方面都严格化、规范化,使得参与机构在统一的规则下展业,避免不正当竞争。同时,在目前基金市场投资者理念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也要避免客户被误导。可以说,相关规则的陆续出台,对投顾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发力“投”与“顾”

华宝证券研报显示,继2019年首批18家机构取得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资格后,今年6月以来又有41家机构陆续收到买方投顾试点备案函。截至2021年10月30日,全市场共有59家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机构,其中包括29家证券公司、24家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3家银行和3家第三方独立代销机构。

“基金投顾的根本原则是以客户利益为中心。践行这一理念将有助于加速推动行业从‘业务、产品为中心’的卖方销售模式,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买方投顾服务模式。”中信证券投资顾问部负责人皮舜表示,做好基金投顾应涵盖到“投”“顾”两大方面。财富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基金产品的备选库制度和出、入库标准,通过全市场的产品选择,根据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实现基金组合和配置的千人千面,从而解决如何选出好产品的问题。同时,通过全周期服务,为客户提供陪伴式、有温度的客户体验,从“专业”到“懂我”到“陪伴”,基金投顾应当引导组合化、长期化投资,规避频繁错误交易带来的损失,从而提升投资收益和投资体验。

东方证券公司董事长、总裁金文忠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充分认识基金投顾市场的广阔前景,把基金投顾作为未来财富管理新的业绩增长点抓实抓好;二是从客户视角不断优化流程,展现综合服务实力;三是要提升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能级,注重人才队伍建设、金融科技的赋能、开拓高端财富管理市场,体现专业价值。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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