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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广播组织权

  • 评论:改革广播组织权 应抛弃著作权/邻接权二分体系

    熊文聪近日,《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商讨修订了近十年的法律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此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修正案草案涉及诸多现有概念、规则的变动,其中就包括广播组织权的扩张:一、将对象由“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电视”改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载有节目的信号”;二、更加突出强调了“许可”权能;三、增设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邻接权二分体系不合逻辑
    一财网外语2020-09-24 15: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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