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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累计虚增利润达2.23亿元 再被处行政处罚

新浪财经综合2020-07-24 17:22:270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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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余晖律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7月18日,惠而浦(维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600983.SH)对外公布了安徽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6号)。证监部门查明惠而浦存在五项违规行为:一、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二、少记销售折扣,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三、延迟确认销售费用,虚增2015年度和2016年度利润;四、收入跨期确认,导致少记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多记2016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五、少记营业成本,虚增2016年度利润。此前2018年5月3日,惠而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经过两年多的调查,证监会查实惠而浦存在多项违规并拟作出处罚。安徽证监局拟决定,对惠而浦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对金友华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对5名其它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处5万元、3万元罚款。拟罚款共81万元。(惠而浦维权入口)

惠而浦(600983)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惠而浦有申辩、听证的权利,但根据经验判断,惠而浦最终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是大概率事件。股民提出虚假陈述索赔的前置条件是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因此目前受损股民可以向律师进行预登记,由律师团队初步核算索赔金额,一旦惠而浦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则可以正式启动索赔诉讼程序。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地与实际办公地均在安徽省合肥市,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对惠而浦(600983)提起索赔诉讼,案件将由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余晖律师认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7日间买入惠而浦且2017年7月27日持有受损者,均可提起索赔诉讼。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联系余晖律师团队登记索赔。

此类案件一般采取风险收费的方式,在股民获得赔偿后再按比例支付律师费,律师前期仅收取基础的办案费用,诉讼费则由股民垫付,在案件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根据输赢的情况按比例退回。

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信息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及对账单原件(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至今)。如兼有普通账户及融资融券账户的,或如有多账户的,皆应提供,并予以注明。如交易次数频繁,请提供Excel表并电邮;(4)自我估计的投资损失差额;(5)包含地址/电话/手机/邮箱在内的详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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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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