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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评:推动“互联网+医疗”新业态加快发展

人民日报2020-11-13 05:27:371

原标题:推动“互联网+医疗”新业态加快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站位全局、着眼长远,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出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明确提出要“推广远程医疗”。推广远程医疗是发展“互联网+医疗”新业态的重要内容,是聚焦健康中国建设面临问题和挑战拿出的实招、硬招。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互联网+医疗”在应对疫情、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展示了互联网赋能卫生健康事业的广阔前景。“互联网+医疗”能够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同时,“互联网+医疗”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为健康产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从诊疗服务方式看,出现了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等新型服务形式。远程医疗助力医疗机构之间会诊帮扶,通过远程会诊转诊协同,能够解决邀请方专科疑难急危重症救治能力不足问题;借助临床技能远程培训,能够帮助基层提升常规医疗能力,推动分级诊疗。互联网诊疗是指在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使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与医师交流病情,获得继续治疗的电子处方并享受送药到家服务,或接受医师在线指导居家康复等。患者不必到医院就能接受连续治疗,服务效率显著提高。互联网医院可成为实体医疗的补充和延伸,利用本院或其他医院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同时配合远程医疗和智慧医疗体系,形成分级诊疗协同的闭环业务链。在互联网医院,患者可以实现医学咨询、预约就诊、慢病管理、数据共享、药事服务等,结合在线移动支付、药品配送等,享受便捷就医体验。

从医疗保障结算服务看,“互联网+医疗”新业态涵盖在线支付、“一站式”结算等内容。具体来看,患者完成在线诊疗之后,支付、开票与费用报销都能通过互联网解决,患者能够享受到更便利的服务。当前,医保异地就医、跨域结算已经成为一种刚需,驱动着数据授权共享、在线实时审核、在线支付、金融服务、信息安全等技术不断发展,也带动着相关技术产业的全面融合。

从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看,医疗健康大数据及其成果已成为重要的资源和要素。大数据是人工智能技术向临床转化的基础和支撑。医疗健康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广泛应用,能够为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技术管理、诊疗行为规范、合理用药评估、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效率提升、医疗资源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持。由此,患者可获得专业就医指导,实现健康实时监控与评估、疾病预警、慢病筛查等,提高健康管理和家庭保健水平;基层医务人员可以获得实时智能辅助指导,提升规范化医疗能力;专科医师可以借助智慧医疗科技提升工作效率,提高规范化培训质量。实践表明,建立合理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是促进医疗科技进步的必然趋势。

“智慧”化解“看病烦”与“就医繁”、跨时空均衡配置医疗资源、重塑大健康管理模式……“互联网+医疗”新业态展现出广阔发展图景,但也要看到,新业态的发展还需要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要素市场化等方面解决好瓶颈问题。

实现技术创新,需要更好地将智能计算能力转化为符合临床需求的医疗科技。这对医疗数据的标准化、统一化等提出很高要求,推动医疗信息化系统不断完善升级,向专科化、结构化、智能化发展。这就需要集成自然语义识别、语音识别、影像识别、数据挖掘等系列技术,引导信息化不断创新升级。信息“新基建”、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大数据深度挖掘与关联分析等技术具有巨大产业空间。

实现管理创新,需要整合各类系统资源,提升医院管理效率、医疗数据管理效率。这就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做好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架构设计,提升医院管理、医疗数据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同时,新技术驱动的新业务给医疗质量和患者隐私安全管理带来了风险隐患,需要严格监管,强化医疗质量监管、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推进医疗健康技术要素市场化,需要平衡好鼓励创新和保障信息安全的关系。一方面,机器学习、自然语言识别等新技术不断更新,推动智慧医疗科技不断突破。另一方面,个人隐私权和数据成果产权等方面的保护措施尚待细化,数据授权使用管理细则尚待完善,数据质量、数据规模、数据维度及数据治理策略等方面尚待专业化。这迫切需要建立临床专家、技术工程师、管理者在数据使用中的权益和责任管理规范,促进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产业合理合法有序地挖掘数据价值。

(作者为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主任、中日友好医院医院发展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杨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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