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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网力正式处罚已下达 投资者维权进行时

新浪财经综合2021-02-24 15:22:490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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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网力(维权)于2020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此前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违规披露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ST网力涉嫌存在如下违法事实:(1)东方网力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东方网力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ST网力维权入口)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投资者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索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天鸿律师表示,ST网力的信息违规披露问题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目前ST网力已经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现向广大ST网力的投资者展开征集,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或预登记。索赔条件暂定:2018年4月25日到2019年9月21日之间买入ST网力股票,并在2019年9月21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ST网力股票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所需准备的初步材料包括: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确认单(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投资者买卖ST网力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股民客户基本信息。

律师收到以上材料后,将会确认股民是否具备维权资格,若具备维权资格的,将进一步计算股民损失金额大小。对于符合维权资格的股民,律师将会予以电话通知股民维权所需进一步材料。

(本文由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天鸿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薛天鸿律师,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资深律师。上海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评定的首批公司法专业律师、上海市闵行区十大“优秀律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调解员。拥有十年以上法律服务经验,拥有丰富的金融证券相关诉讼业务实战经验)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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